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督促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止现场违章现象,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促进生产发展,特制定对施工现场违章现象的罚款条例。
一、罚款执行人为项目部第一责任人
二、罚款对象
1、进入施工现场(车间)发现有以下违章之一者,将处以伍元以上罚款。重复违章加倍扣罚。
(1)不戴安全帽或戴帽不扣带者;
(2)高空作业不使用安全带者;
(3)井安架吊篮上下乘人者;
(4)上楼层翻越脚手架者;
(5)不按要求戴好防护用品、冒险作业者;
(6)特殊工种无证上岗操作者;
(7)现场施工穿拖鞋、直膊者;
(8)未经技术人员同意擅自拆除现场安全防护装置或设施者;
(9)不随身带好“职工上岗安全责任卡”者;
2、施工现场(车间)小班子人员有以下违章情况之一者,罚款金额不低于贰拾元。
(1)阻碍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行使指令者;
(2)操作部位无安全防护装置强行作业者;
(3)施工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失效而强行运行者;
(4)现场电器线路不符合要求而强行使用者;
(5)施工机械带病运行者;
(6)不服从项目部处罚者;
(7)其他违章情况者。
项目部发现违章,开出罚款单一式三份,一份给施工队,一份给分公司工会,一份项目部留存,月末统一由分公司工会收缴后上缴公司工会。
公司项目部
201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