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范/图集名称:《DB45/T-567-2009-广西绿色建筑评价》
- 实施日期:2009年2月23日
内容简介
1.0.1 本标准用于评价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范围内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商场建筑和旅馆建筑。
1.0.2 评价绿色建筑时,应统筹考虑建筑全寿命周期内,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满足建筑功能之间的辩证关系。
1.0.3 评价绿色建筑时,应依据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筑所在地域的气候、资源、自然环境、经济、文化等特点进行评价。
1.0.4 绿色建筑规划应适应广西气候类型多样,夏长冬短,雨、热资源丰富,且雨热同季的气候特征;同时应综合考虑基础薄弱、发展快速的经济特点与多民族聚集的人文特点。
1.0.5 绿色建筑的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标准,体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规范目录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基本规定 4
3.1 基本要求 4
3.2 评价与等级划分 4
4 住宅建筑 7
4.1 节地与室外环境 7
4.2 节能与能源利用 9
4.3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10
4.4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12
4.5 室内环境质量 13
4.6 运营管理 15
5 公共建筑 17
5.1 节地与室外环境 17
5.2 节能与能源利用 18
5.3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21
5.4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22
5.5 室内环境质量 23
5.6 运营管理 25
本标准用词说明 27
引用标准名录 28
条文说明 31
下载地址
更多规范获取方式:关注本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回复规范编号如 “50300” 获取下载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