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原文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21〕12号),我部组织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等单位修订了国家标准《城镇燃气燃烧器具销售和售后服务要求》(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CGSM2008@126.com。
2.通信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桂苑路16号;邮政编码:300384。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
附件:城镇燃气燃烧器具销售和售后服务要求(修订征求意见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2年11月17日
通知原文: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zqyj/202211/20221118_7689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