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原文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第四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21〕41号),我部组织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单位起草了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分类(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1670100405@qq.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建设部北配楼403;邮政编码:100037。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
附件:城市轨道交通分类(征求意见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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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zqyj/202211/20221118_7689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