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电气工程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进场要求及见证取样

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应进场验收合格,并应做好验收记录和验收资料归档。当设计有技术参数要求时,应核对其技术参数,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建筑电气工程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进场要求及见证取样

实行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认证(CCC认证)的产品,应有许可证编号或CCC认证标志.并应抽查生产许可证或CCC认证 证书的认证范围、有效性及真实性。

新型电气设备、器具和材料进场验收时应提供安装、使用、维修和试验要求等技术文件。

进口电气设备、器具和材料进场验收时应提供质盘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以及安装、使用、维修、试验要求和说明等技 术文件,对有商检规定要求的进口电气设备,尚应提供商检证明。

当建筑电气工程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的进场验收①需进行现场抽样检铡或②因有异议送有资队试验室抽样检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现场抽样检测:对于母线槽、导管、绝缘导线、电缆等,同厂家同批次、同型号、同规格的,每批至少应抽取1个样本;对于灯具插座、开关等电器设备,同广家、同材质、同类型的,应各抽检3%、自带蓄电池的灯具应按5%抽检,且均不应少千1个(套)。

2、因有异议送有资质的试验室而抽样检测:对于母线槽、绝缘导线、电缆、梯架、托盘、槽盒、导管、型钢、锁锌制品等,同厂家、 同批次、不同种规格的,应抽检10%,目不应少于2个规格;对于灯具、插座、开关等电器设备,同厂家、同材质、同类型的,数抵500个(套)及以下时应抽检2个(套),但应各不少千1个(套),500个(套)以上时应抽检3个(套)。

3、对于由同一施工单位施工的同一建设项目的多个单位T程当使用同一生产厂家、同材质、同批次、同类迎的主要设备、材科成品和半成品时,其抽检比例宜合并计算。

4、当抽样检猁结果出现不合格,可加倍抽样检测,仍不合格时,则该批设备、材料、成品或半成品应判定为不合格品,不得使用。

5、应有检测报告。

参考规范:GB50303-2015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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