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群里有个小伙伴在问“审现场签证是算得全费用综合单价还是综合单价?”,原来他们施工现场需要破除混凝土梁板,施工单位要办签证,那么这个破除和外运建筑垃圾的费用是按全费用综合单价来计算吗?
首先我们应该了解全费用综合单价和综合单价的区别。
清单综合单价=人材机+管理费+利润+风险金
全费用综合单价=人材机+管理费+利润+风险金+措施费+规费+税金
从上面的公式中可以看出全费用综合单价是另外包含了规费、税金等费用的。全费综合单价是把规费和税金等都分摊到清单综合单价中的做法。
在知道了他们的区别后,我们才能正确的使用。
我想这其实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首先看下合同有没有要求,如果合同没有特殊要求那破除混凝土板在原清单中没有对应项目的话那就要重新进行组价。
其实两种组价方式都没有问题,只要最后的价格施工单位满意,业主同意即可。当然,就是合同有规定,那也是要施工单位满意,业主同意。总之施工单位不可能自己亏钱来做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