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原文
各设区市建设局(委),省有关厅、局:
为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消耗量定额》(ZYA1-31(12)-2017),我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计价定额》《江苏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费用定额》和《江苏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量计算规范》,现予以颁布,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上述定额和规范由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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