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分项工程
4.2.7 模板的起拱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的规定,并应符合设计及施工方案的要求。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跨度大于18m时应全数检查,跨度不大于18m时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应少于3件;对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应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不应少于3面。
检验方法:水准仪或尺量。
4.2.9 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和预留孔洞不得遗漏,且应安装牢固。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中的预埋件,应按设计及施工方案的要求采取防渗措施。
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位置应满足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其位置偏差应符合表4.2.9的规定。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应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应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应少于3面。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4.2.10 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尺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2.10的规定。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应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应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应少于3面。
注:检查轴线位置当有纵横两个方向时,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偏差的较大值。
4.2.11 预制构件模板安装的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2.11的规定。
检查数量:首次使用及大修后的模板应全数检查;使用中的模板应抽查10%,且不应少于5件,不足5件的应全数检查。
注:L为构件长度(mm)。
钢筋分项工程
预应力分项工程
现浇结构分项工程
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