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工地,体现了一个企业的整体形象和综合管理工作水平,是建筑施工企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为保证工程实施阶段坚持抓好文明施工、文明管理,提高创建水平,达到省、市级文明工地标准,特制定以下创建措施。
1、在分公司创建文明工地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建立项目部创文明工地工作小组,确定创建目标,制定创建岗位责任制,形成创建工作网络,名负其职,认真抓好项目管理工作。
2、施工现场严格执行省、市建筑业创建文明工地考评标准,抓好创建工作动态管理,及工地长效管理。项目组以“安全、卫生、环境、爱民”为主要内容,坚持自查和考评相结合,搞好工地内部及周边环境卫生努力提高创建工作上水平。
3、严格执行建设部JGJ59-2011标准,抓好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预控和监督,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抓好工人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班前安全宣传,落实职工安全生产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实现安全生产“三无”目标。
4、施工现场全部采用彩板围样,工地出入口设置汽车冲洗台,严禁车辆带泥上路和抛、酒、滴、漏,开工前与当地街道、公安等部门签订创建共建协议书,在工地出入口悬挂向市民打招呼牌,建筑物外围立面脚手架采用竹排片封闭围护,确保路上行人、车辆安全。
5、施工现场,生产用电、生活用电,按施工组织设计按规范架设,接电采用标准电箱,严禁任意拉线接电,生活区域严格按消防规定布置,放置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严禁地工宿舍使用电炉等易引起火灾的用电器具。
6、按照建筑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控制施工噪声,确需进行夜间连续施工的,预先向市安监站、环保局提出书面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同时在工地悬持环保牌和社会监督电话,自觉接受周边群众监督。创文明工地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它有利于我们提高管理标准,提高水平,有效地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提高施工现场操作工人的操作技能和职业道德,体现企业形象,因此,我们一定要把创文明工地这项工作做好、做实,为实现创建目标努力工作。
分公司施工现场项目经理部
201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