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底内容
1.炊事人员必须持有身体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
2.炊事人员必须经过入场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炊事人员上岗时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服、戴工作帽,禁止蓄长发,禁止酒后作业,禁止工作中吸烟、禁止赤脚、穿拖鞋、赤背上岗,禁止追逐打闹,禁止窜岗,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4.作业时发现作业环境及作业条件有不安全因素、隐患,必须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待不安全因素、隐患排出境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作业;
5.所购进的食品、食物必须新鲜,禁止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物,肉类必须是经过检疫的,严禁购买无证、无照商贩的商品;
6.对扁豆、鲜黄花菜必须先用开水焯好后,再进行炒(煮),并必须炒(煮)透、炒(煮)熟。对发芽发绿的土豆,不能确认无毒的蘑菇等严禁食用;
7.必须食用正规渠道购进的含碘食盐,严禁采购其它盐;
8.食堂内禁止采用药物灭蚁、灭蝇、灭鼠,应采用电蚊香、灭硬器、捕鼠器等安全有效的措施;
9.盛装食物的器具必须符合卫生标准,食物应存放在安全的地方;
10.使用炊事机械必须遵守操作规程,禁止将手伸进运转中的炊事机械内,严禁机械运转时掏抠机械内的物品。使用刀具时,注意精神集中,防止切伤手或刀具掉下伤人;
11.食堂使用的液化气炉灶应定期检查,防止泄露、防止火灾及中毒;
- 食堂内地面必须保持干燥,人员在行走时注意不要滑倒摔伤;
- 烹饪、蒸、煮食品时,要采取防烫伤措施;
14. 严禁用湿手操作、用湿布擦拭电气设备、开关、插头、插座等,更不能将插头放在潮湿的地上。所有电气设备、设施必须保持干燥。
交底预览
下载地址
本文附件下载地址
更多规范获取方式:关注本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回复规范编号如 “50300” 获取下载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