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范/图集名称:《GB50054-2011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 实施日期:2012-06-01
- 被替标准号:GB50054-95
内容简介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中交流、工频1000V及以下的低压配电设计。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OO一~二OO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2]85号)的要求,由中机中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在原《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95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7章和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电器和导体的选择、配电设备的布置、电气装置的电击防护、配电线路的保护、配电线路的敷设等。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有:
1.将规范适用范围的电压由交流、工频500V以下修改为交流、工频1000V及以下;
2.取消了原规范总则中对于选用铜、铝导体材质的规定;
3.增设术语为单独一章,删除附录中的名词解释;
4.补充了功能性开关电器和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选择和安装的规定;
5.补充了选用具有中性极的开关电器的规定;
6.补充了IT系统中安装绝缘监测电器的规定;
7.补充了等电位联结用的保护联结导体截面积选择的规定;
8.将原第三章“配电设备的布置”中的第二节“配电设备布置中的安全措施”和第四章“配电线路的保护”中的第四节“接地故障保护”合并,并增加“SELV系统和PELV系统及FELV系统”一节,为第5章“电气装置的电击防护”;
9.在“配电线路的保护”一章中增加了“配电线路电气火灾防护”一节;
10.增加了关于“可弯曲金属导管布线”、“地面内暗装金属槽盒布线”、“矿物绝缘电缆敷设”、“预分支电缆敷设”的规定;
11.对原规范部分条文进行了补充、完善和调整。
规范目录
1 总 则
2 术 语
3 电器和导体的选择
3.1 电器的选择
3.2 导体的选择
4 配电设备的布置
4.1 一般规定
4.2 配电设备布置中的安全措施
4.3 对建筑物的要求
5 电气装置的电击防护
5.1 直接接触防护措施
5.2 间接接触防护的自动切断电源防护措施
5.3 SELV系统和PELV系统及FELV系统
6 配电线路的保护
6.1 一般规定
6.2 短路保护
6.3 过负荷保护
6.4 配电线路电气火灾防护
7 配电线路的敷设
7.1 一般规定
7.2 绝缘导线布线
7.3 钢索布线
7.4 裸导体布线
7.5 封闭式母线布线
7.6 电缆布线
7.7 电气竖井布线
附录A 系数k值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强制性条文
3.1. 4 在TN-C系统中不应将保护接地中性导体隔离,严禁将保护接地中性导体接入开关电器。
3.1.7 半导体开关电器,严禁作为隔离电器。
3.1.10 隔离器、熔断器和连接片,严禁作为功能性开关电器。
3.1.12 采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作为间接接触防护电器的回路时,必须装设保护导体。
3.2.13 装置外可导电部分严禁作为保护接地中性导体的一部分。
4.2.6 配电室通道上方裸带电体距地面的高度不应低于2.5m;当低于2.5m时,应设置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 4208规定的IP××B级或IP2×级的遮栏或外护物,遮栏或外护物底部距地面的高度不应低于2.2m。
7.4.1 除配电室外,无遮护的裸导体至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3.5m;采用防护等级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 4208规定的IP2×的网孔遮栏时,不应小于2.5m。网状遮栏与裸导体的间距,不应小于100mm;板状遮栏与裸导体的间距,不应小于50mm。
下载地址
1、建筑规范
2、建筑图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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