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陕西考区违纪违规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经核实有关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事实后研究,拟对参加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陕西考区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试人员作相应处理。此公告涉及的违纪违规应试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根据有关规定向省人事考试中心书面提交复核申请,提出申辩,逾期不再受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 姓名 | 考号 | 科目 | 违纪类别 | 违纪类别描述 | 适用条款 | 处理结果描述 |
1 | 党* | 461308411325 | 建设工程案例分析(土木建筑工程) | A106 | 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六条第六款 | 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 |
2 | 马* | 161308415528 |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 A101 | 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六条第一款 | 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 |
3 | 赵** | 361308415323 | 建设工程计价 | A101 | 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六条第一款 | 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 |
4 | 王* | 461308603913 | 建设工程案例分析(安装工程) | A101 | 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六条第一款 | 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 |
5 | 刘** | 161308501111 |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 A101 | 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六条第一款 | 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 |
6 | 冯* | 261308502703 |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 | A104 | 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六条第四款 | 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 |
7 | 马** | 461308509830 | 建设工程案例分析(安装工程) | A110 | 其他应当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 |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六条第十款 | 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 |
8 | 景* | 161308505126 |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 A101 | 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六条第一款 | 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 |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