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统一放线、验线制度: 结构施工完成以后,统一测设楼层标高基准和坐标基准,逐个房间弹设坐标十字线,作为装饰施工与设备安装的统一参照系。
2、材料审批、检验制度: 装饰施工单位根据装饰设计的要求选购材料,递交样品报建筑师或监理工程师审批,防火材料须有市级或市级以上消防专业单位检验证明。材料进场时比照经批准的样品检查、验收。装饰材料在安装之前须再次检查把关。
3、工序流程交接制度: 根据装饰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各工序的逻辑关系编制统一的工序流程,各工序的施工人员按流程先后进入工作面。前后两道工序的交接一律办理书面移交手续。上道工序的施工人员意出工作面后、下道工序对成品保护负责。
4、工艺标准制度: 对各装饰分项,分别编制工艺标准,下达到作业队,作为铁术交底和施工过程控制的依据。
5.工人考按上找制度: 采用专业工长领导下的专业班组的劳动组织形式、施工前进行技术交底和操作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操作。
6、成品保护制度:明确成品保护的技术措施和责任划分。
7、质量检查、验收与类惩制度: 装饰施工管理水平渗透、影响并体现在装饰工程质量其他各要素上,主要包括:管理机构的组织形式,管理程序和制度,管理人员的素质,管理辅助工具或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