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洞口尺寸现场控制指引
1、流程要素
1.1. 目标:统一和明确公司各项目土建施工阶段门窗洞口留置的尺寸标准与允许偏差范围;明确针对门窗洞口尺寸控制的施工管理要求。
1.2. 主要责任部门:项目部、工程部、设计部
2、适用范围
2.1. 适用于公司各项目门窗洞口施工中的质量控制与管理过程。
3、术语和定义
3.1. 建筑1米线:设计图纸中“建筑相对标高H”之上1米的水平控制线,即:精装修阶段,厅卧“装修完成面<贴砖或木地板上表面>之上1米的水平控制线。
3.2. 建筑完成面:
阶 段 | 建筑完成面的控制说明 |
施工图纸表达
(设计单位) |
建筑完成面标高即每层的“建筑相对标高H”,图中亦可能表示为“楼面尺寸标高”“楼面标高”等。 |
结构及粗装修阶段
(土建总包)
|
结构施工时,土建总包一般用“结构1米线”控制施工,但粗装修(砌体抹灰地坪)阶段要求都用“建筑1米线”控制,应注意:
一般(厅卧“(设计)结构完成面”上返50mm为“建筑完成面”) |
精装修阶段
(精装单位) (木门单位) |
精装总包常用“建筑1米线”控制施工,应注意:
(厅卧“装修完成面<贴砖或木地板上表面>”即应与“建筑完成面”同一标高) (门槛石上表面比“装修完成面”高约5mm) (厨卫间装修完成面比建筑完成面低约10mm) |
4、原则与标准:
4.1. 洞口尺寸测量原则:
4.1.1. 门窗框安装后需要塞缝和抹灰收口的,其洞口为毛坯控制(即:砌体—砌体,或砼—砌体,或砼—砼的尺寸);若安装后不需塞缝和抹灰收口的(如:户内木门),其洞口为抹灰面控制。
4.1.2. 各类门的洞口高度均从建筑完成面起算,以建筑完成面或建筑1米线进行控制;
4.2. 洞口尺寸具体测量方法:
4.2.1. 对于入户门、铝合金门、钢质防火门:
安装前不要求抹灰收口,安装后需要塞缝与收边。所以洞口为毛坯控制,洞口留置宽度就按设计图纸标注宽度;洞口留置高度:由建筑完成面起算至洞顶下沿(未抹灰的过梁底)为设计图纸高度(如:图纸M(1000×2300),洞口宽度就为1000,建筑完成面至过梁底高度为2300)。
注意:铝合金门框门扇制作高度需专门确定,确定时需考虑底框型材宽度,建筑地面厚度,门的开启形式等影响。
4.2.2. 对于铝合金窗:
安装后需塞缝与收边,洞口为毛坯控制。洞口尺寸同设计图纸尺寸(如:LC1216,洞口即为1200×1600);
4.2.3. 对于户内木门:
全部考虑先抹灰后安副框或夹板,安装前均要求抹灰先收口,所以为抹灰面控制。洞口宽度:门洞两边墙体抹灰收口完成面之间的距离=设计图纸标注宽度;洞口高度:从每“楼层”建筑完成面至该门洞上口抹灰收口完成面之间的距离=设计图纸标注高度。
4.2.4. 木门洞口厚度:门洞两边墙体厚度应相同,木门安装洞口厚度=墙体厚度+墙体两边装饰面厚度。
4.3. 示意图:
4.4. 木门、入户门洞口标准化(此为暂定,目前各项目仍按设计大小,今后在进行门设计时尽量按此统一):
名称 | 门洞设计宽度 | 门洞设计高度 | 备注 |
普通住宅入户门 | 1000/1200 | 2300 | 当门洞宽取1300时,应做子母门(霍曼门1300子母门为非标门) |
TH别墅类住宅入户门 | 1200/1500 | 2400 | |
厅室门 | 900 | 2200 | |
厨卫工人房 | 800 | 2200 | 卫生间紧张时可取750宽 |
阳台单开门(铝合金) | 800 | ≥2100 | 高度依立面需要 |
防火门 | —— | —— | 防火门的设计宽度及高度应保证:门框安装后的净宽度和高度符合国家强制性条文规定 |
4.5. 木门安装洞口高度允许偏差:
A、标准尺寸:入户木门安装洞口高度全为2300±5,户内木门安装洞门高度全为2200±5。
B、非标尺寸(设计必须才用):当设计高度为H时,木门安装洞口高度为H±5mm。
4.6. 木门安装洞口宽度允许偏差:
A、设计宽度为B时,木门安装洞口宽度为B±5mm;
B、如施工图中某门无门垛,则土建和精装单位均有责任提出增加门垛(60mm宽,方便木门装贴脸线或其它门抹灰收口,加门垛的工程量签证确认)。
4.7. 木门安装洞口厚度标准及允许偏差:
门类型 | 木门安装洞口厚度及允许偏差 |
入户门 | 受外墙装饰影响较大,由各项目现场明确或现场测量 |
户内门两边墙厚100(200),且两面均为涂料 | 130±5(230±5)mm |
户内门两边墙厚100(200),一面涂料,一面贴砖 | 145±5(245±5)mm |
户内门两边墙厚100(200),两面均为贴砖 | 160±5(260±5)mm |
5、职责
5.1. 项目部
5.1.1. 向施工单位(包括土建总包、门窗专业分包、精装修总包)贯彻落实本指引的各项要求;
5.1.2. 在施工前组织土建、精装修、门窗等单位召开统一标准的协调会,明确门窗施工的技术要求;
5.1.3. 在洞口留置(收边)完成后,组织工序间的交接验收(土建-铝合金,土建-精装,土建-木门等);
5.1.4.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洞口尺寸自检与监理单位的实测验收;按30%的比率进行洞口的实测复核;
5.2. 工程及采购管理部
5.2.1. 组织研究并确定木门、入户门的标准化要求;
5.2.2. 推动各项目门窗洞口控制的有效实施,检查各项目施工单位、监理、项目部工程师、项目专职质量工程师对门窗洞口的检查与实测验收执行情况;
5.2.3. 选择性参与各项目门窗洞口的检验批与交接验收;
5.2.4. 在定期组织的项目评估中,将门窗洞口尺寸控制水平作为一个重点得分项进行检查和专项对比。
5.3. 设计部
5.3.1. 在设计中贯彻木门、入户门的标准化要求,逐步实现所有门窗设计的标准化;
6、工作程序
6.1. 主体工程施工前,项目部向土建总包单位进行主体结构施工中门窗洞口留置尺寸标准和规定的专项交底,作书面交底记录;
6.2. 砌体施工前,项目部组织土建总包、铝合金、入户门、木门、防火门、精装修单位确定各类门窗洞口的留置标准;
6.3. 砌体完工后,施工单位进行外窗洞口尺寸、位置自检,监理单位分批组织洞口验收,要求做好数据记录;
6.4. 抹灰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对室内门窗洞口尺寸进行100%自检,做好检查记录。监理单位平时按户数的20%进行实测检查,验收时抽取施工单位报验范围点数的30%进行实测复核,项目部工程师按户数的30%进行复核,验收应有数据记录,记录表格见附件;
6.5. 抹灰完工后,项目部组织土建、入户门、防火门、铝合金门单位进行洞口移交的工序交接;户内木门的洞口交接在精装修进场时进行。
7、现场管理与质量技术要求
7.1. 门窗洞口尺寸控制点及控制标准:
内容 | 质量控制点 | 质量标准 |
铝合金门窗洞口 | 宽度 | ±5 |
高度 | ±5 | |
外窗中心线位移 | 10 | |
入户门、防火门洞口 | 宽度 | ±5 |
高度 | ±5 | |
户内木门洞口 | 宽度 | ±5 |
高度 | ±5 | |
厚度 | ±5 |
7.2. 设计细节:
7.2.1. 各类门窗设计均宜带垛,无垛时不便于抹灰收口与门贴脸安装;设计无垛时应增加60㎜的砼垛;
7.2.2. 户内木门门洞顶若直接为超过门框宽度的梁时,门洞高度宜调整降低,增设与门框同宽度的过梁(具体降低的高度由项目部负责与设计协调)。
7.3. 水平线弹设:
7.3.1. 要求均以“建筑1米线”为水平控制线,主体施工至抹灰完成后的各阶段水平控制线均由土建总包单位负责弹出;
7.3.2. 砼结构拆模后,土建总包在砼墙柱上弹出“建筑1米线”作为砌筑时留洞的依据;
7.3.3. 砌筑完成后,再引至砌体上(要求门洞两侧边也弹出)作为抹灰时的依据,另在外墙弹出外窗的中心线;
7.3.4. 抹灰完工后,再在户内各面墙上都弹出“建筑1米线”作为木门安装和精装修的依据。监理单位负责复核水平线的准确度,要求每层复核,并有相关记录;
7.3.5. 户内门洞口厚度在抹灰出灰饼时进行控制。
7.4. 对于未按要求进行“建筑1米线”弹设的,其砌体、抹灰分项均不予进行分项验收或工作面交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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