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及特点:
XXX项目工程位于蓝田县城西南方,东临辋河,西临白鹿塬,由低层建筑(2-3层)、花苑洋房(6+1、5+1层)、老年公寓12层、高层住宅(18层)、商业区(2层)及社区会所(2层)组成。建筑高度最低8.4米,最高54米,总建筑面积为294533.75平方米。共分为6个施工标段,框剪结构,造型新颖,环境优雅。
二、编制依据:
1监理规划;
2施工组织设计;
3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 GB50720-2011
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三、监理工作流程(图)
四、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监理控制方法
(一)安全监理、预防为主
1、为防患于未然,应提醒施工单位重视消防安全,尽量做到事前控制;
2、制定安全监理检查制度,及时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对存在隐患通过发监理通知单或及时召开安全专题会议解决;
3、按时检查现场防火验收工作,及时收集验收资料、材料及相关各项资料;
4、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施工现场防火检查,听取整改意见,督促施工单位按期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5、对检查未及时落实到位应以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记入监理日志和月报;
6、对于严重事故隐患部位问题,将及时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若整改不达标者,将做出停工整改处理,并报告建设单
位,对于施工单位对隐患问题拒不整改的将及时报告质监站,请上级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7、配合参加安全消防宣传活动及技术交底工作,参与施工单位每半年组织的消防演练活动;
(二)对重大事故的处理
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听取工作指示;
1、配合施工单位做好保护现场、抢救人员等现场工作;
2、参与事故现场调查会、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及过程,协助施工单位尽快做出书面调查报告,并做好记录;
3、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事故整改和跟踪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意见,协助建设单位对事故现场整改后的复检工作
五、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监理控制工作要点
(一)总平面布局
1、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不知应满足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的安全疏散的要求
2、施工现场临时办公、生活、生产物料存贮等功能区宜相对独立,防火间距应符合3.21及3.22条要求
3、场内临时道路、临时消防车道、给水管网等设施均应符合规范要求
4、施工现场办公用房、宿舍、发电机房、配电房、可燃材料库房、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所等应考虑消防设施
5、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其他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6、临时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不应小于4m
7、设置环形临时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场地宽度应满足消防车正常操作要求且不小于6m,与在建工程外脚手架的净距不宜小于2m、且不宜超过6m
8、临时救援场地应在再见工程装修阶段设置,应设置在成组布置的临时用房的长边一侧及在建工程的长边一侧。
(二)建筑防火
1、临时用房建筑尽头
① 建筑构件的燃料性能等级应为A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料性能等级为A级
② 临时用房建筑层数不宜超过3层,每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0㎡,单面布置用房时,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0m,疏散楼梯净宽度不应小于疏散走道的净宽度
③ 宿舍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其他房间不应大于100㎡,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8m,房间建筑面积50㎡房门净宽度不应小于1.2m
④ 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可燃材料库房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建筑层数应为1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可燃材料库房单房面积不应超过30㎡,易燃易爆库房单房面积不应超过20㎡,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8m
2、在建工程防火
① 临时疏散通道应采用不燃、难燃材料建造,耐火等级不应低于0.5h
② 设置在地面上的疏散通道,其宽度不应低于1.5m,在建水平结构、楼梯不应小于1.0m,在爬梯及脚手架上不应小于0.6m,在坡度大于25°时,应修建楼梯或台阶踏步或设置防滑条
③ 临时疏散通道的侧面为临空面,必须设置高度不掉1.2m的防护栏杆
④ 临时疏散通道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识
⑤ 非施工区内消防设施应完好和有效,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并应落实日常值班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可以营业、使用和居住
⑥ 施工区的消防安全应配有专人值守,发生火情时应能立即处置,严禁营业、使用和居住
⑦ 高层建筑和既有建筑工程,外脚手架、支模架体系应采用不燃材料搭设
⑧ 高层建筑和既有建筑外墙改造,临时疏散通道安全防护网应采用阻燃型安全防护网
(三)临时消防设施
1、灭火器
① 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及使用场所,动火作业场所、可燃材料存放、加工及使用场所、厨房操作间、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办公用房、宿舍等临时用房均应配置灭火器
② 灭火器的类型应与配备场所可能发生的类型相匹配
③ 灭火器的最低配置标准应符合规范表5.2.2-1的规定且每个场所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2具
④ 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应符合规范表5.2.2-2的规定
2、临时消防给水系统
① 临时消防室外管宜布置成环状,其水量依据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用水量和平管内水流速计算速度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DN100
② 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内用水量不应小于规范表5.3.9的规定
③ 室内临时消防竖管应便于消防人员操作,其数量不应少于2根,管径不应小于DN100,当封顶时应将消防竖管设置成环状
④ 各结构层均应设置室内消火栓接口或消防软管接口,接口前应设置截止阀,接口间距多层建筑不大于50m、高层建筑不大于30m
⑤ 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给水压力应满足消防水栓充实水长度不小于10m 的要求,必要时临时调节会所地下室给水泵压力,满足消防压力需求
⑥ 做好冬季防寒防冻工作,确保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畅通
(四)防火管理
1、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监理,审查监督施工单位编制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火技术方案、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消防安全教育及培训、消防安全检查等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2、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应按计划限量进场,可燃材料宜放库房内,露天存放时,应分类成垛堆放,垛高不应超过2m,单垛体积不应超过50m³,垛与垛之间最小间距不应小于2m
3、施工生产的可燃、易燃建筑垃圾或涂料应及时清理
4、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许可证,动火许可证的签发人收到动火申请后,应前往施工现场查验并确认动火作业的防火措施落实后,方可签发动火许可证
5、施工现场不应采用明火取暖
6、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应配备灭火器材,并设动火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每个动火作业点均应设置一个监护人
7、气瓶应远离火源,距火源距离应不小于10m,并应采取避免高温和防爆晒措施
8、气瓶应分类储存,库房内通风良好,空瓶和实瓶同库存放时,应分开放置,两者之间不应小于1.5m
9、氧气瓶与乙炔瓶的工作间距不应小于5m,气瓶于明火作业点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10、氧气瓶内剩余气体压力不应小于0.1MPa
六、涉及强制性条文及控制措施及方法
3.2.1 ①审查临时设施平面布置图
②巡视检查中,重点控制防火间距
③竣工验收中复查防火间距
4.2.1 ①审查材料及构件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②搭设安装过程中,检查使用构件和材料是否属A级
③做好检查记录
4.2.2 ①审查设备间及库房临建方案
②履行材料、构配件报验制度
4.3.3 ①审查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②检查分隔墙体材料证明文件
③巡视检查非施工区、施工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值班人员是否到位、安全防护措施完好
④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组织疏散演练,参与半年一次消防演练活动
⑤重点检查脚手架搭设影响疏散及消防车正常通行
5.3.5、5.3.6、5.3.9 在建工程临时室内外消防用水及临时用房、室外消防用水量均采用DN100,由项目水泵房供给
6.2.1 ①材料进场时进行检验
②需复检的材料送检测部门复检
③做好进场材料台账
6.2.3 ①增设通风设施,等电位箱安装完好
②现场标志禁止吸烟、动明火
③加强安全巡视检查
6.3.1 ①履行办理动火手续制度
②做好明火防范措施,并现场增设灭火器2具
③加强安全巡视或旁站
6.3.3 ①检查罐瓶及附件检验报告,是否在有效期
②检查氧气、乙炔瓶减压器是否完好
③做好检查记录一种非常好的习惯,坚持下去,让我们共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