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颚带,锁好带扣;
2.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着装要整齐,严禁赤脚和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3.在没有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2米以上含2米)和陡坡施工时,必须系好合格的安全带,安全带要系挂牢固,高挂低用,同时高处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穿防滑胶鞋;
4.新进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首先参加入场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未经教育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5.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
6.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禁止追逐打闹,禁止酒后作业;
7.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等,未经领导及安全员批准严禁随意拆除和挪动。
一、钢筋绑扎
1.绑扎基础钢筋,应按规定安放钢筋支架、马橙,铺设走道板(脚手板);
2.在高处(2米以上含2米)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必须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和马道。脚手架应搭设牢固,作业面脚手板要满铺、绑牢,不得有探头板、非跳板,临边应搭设防护栏杆和支挂安全网;
3.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站在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作业;
4.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不得集中码放钢筋,应随使用随运送,不得将工具、箍筋或短钢筋随意放在脚手架上;
5.严禁从高处向下方抛扔或从低处向高处投掷物料;
6.在高处楼层上拉钢筋或钢筋调向时,必须事先观察运行上方或周围附近是否有高压线,严防碰触;
7.绑扎钢筋的绑丝头,应弯回至骨架内侧,暂停绑扎时,应检查所绑扎的钢筋或骨架,确认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8.六级以上强风和大雨、大雪、大雾天气必须停止露天高处作业。在雨、雪后和冬季,露天作业时必须先清除水、雪、霜、冰,并采取防滑措施;
9.要保持作业面道路通畅,作业环境整洁;
10.作业中出现不安全险情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离危险区域,报告领导解决,严禁冒险作业。
二、钢筋加工
(一)冷拉:
1.作业前,必须检查卷扬机钢丝绳、地锚、钢筋夹具、电气设备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2.冷拉时,应设专人值守,操作人员必须位于安全地带,钢筋两侧3米以内及冷拉线两端严禁有人,严禁跨越钢筋和钢丝绳,冷拉场地两端地锚以外应设置警戒区,装设防护挡板及警告标志;
注:参考规范《GB50204-2015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3.5
(二)切断:
1.操作前必须检查切断机刀口,确定安装正确,刀片无裂纹,刀架螺栓紧固,防护罩牢靠,空运转正常后再进行操作;
2.钢筋切断应在调直后进行,断料时要握紧钢筋,螺纹钢一次只能切断一根;
3.切断钢筋,手与刀口的距离不得小于15㎝。断短料手握端小于40㎝时,应用套管或夹具将钢筋短头压住或夹住,严禁用手直接送料;
4.机械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断头和杂物,在钢筋摆动范围内和刀口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5.作业时应摆直、紧握钢筋,应在活动切口向后退时送料入刀口,并在固定切刀一侧压住钢筋,严禁在切刀向前运动时送料,严禁两手同时在切刀两侧握住钢筋俯身送料;
6.发现机械运转异常、刀片歪斜等,应立即停机检修;
7.作业中严禁进行机械检修、加油、更换部件,维修或停机时,必须切断电源,锁好箱门。
(三)弯曲:
1.工作台和弯曲工作盘台应保持水平,操作前应检查芯轴、成型轴、挡铁轴、可变挡架有无裂纹或损坏,防护罩牢固可靠,经空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2.操作时要熟悉倒顺开关控制工作盘旋转的方向,钢筋放置要和挡架、工作盘旋转方向相配合,不得放反;
3.改变工作盘旋转方向时,必须在停机后进行,即从正转—停—反转,不得直接从正转—反转或从反转—正转;
(四)钢筋的锚固和连接:
1、纵向受力钢筋最小锚固长度及搭接长度均根据框架抗震等级按16G101-1取值。
2、框架梁、柱和剪力墙边缘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当直径≥250mm时,应采用机械连接和焊接,接头的类型和质量控制要求应严格按照《JGJ107-2016 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和《JGJ18-2012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3、受力钢筋接头的位置应相互错开,当采用非焊接的接头时,
三、钢筋运输
1.作业前应检查运输道路和工具,确认安全;
2.搬运钢筋人员应协调配合,互相呼应。搬运时必须按顺序逐层从上往下取运,严禁从下抽拿;
3.运输钢筋时,必须事先观察运行上方或周围附近是否有高压线,严防碰触;
4.运输较长钢筋时,必须事先观察清楚周围的情况,严防发生碰撞;
5.使用手推车运输时,应平稳推行,不得抢跑,空车应让重车。卸料时,应设挡掩,不得撒把倒料;
6.使用汽车运输,现场道路应平整坚实,必须设专人指挥;
7.用塔吊吊运时,吊索具必须符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要求,短料和零散材料必须要用容器吊运。
四、成品码放
1.严禁在高压线下码放材料;
2.材料码放场地必须平整坚实,不积水;
3.加工好的成品钢筋必须按规格尺寸和形状码放整齐,高度不超过150㎝,并且下面要垫枕木,标识清楚;
4.弯曲好的钢筋码放时,弯钩不得朝上;
5.冷拉过的钢筋必须将钢筋整理平直,不得相互乱压和单头挑出,未拉盘筋的引头应盘住。
6.散乱钢筋应随时清理堆放整齐;
7.材料分堆分垛码放,不可分层叠压;
8.直条钢筋要按捆成行叠放,端头一致平齐,应控制在三层以内,并且设置防倾覆、滑坡设施。
五、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弯折的弯弧内直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光圆钢筋,不应小于直径的2.5倍;
2) 335MPa 级、400MPa 级带肋钢筋,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
3) 500Mpa级带肋钢筋,当直径为28mm以下时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6倍,当直径为28及以下时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7倍;
4) 箍筋弯折处尚不应小于纵向受力钢筋的直接。
检查数量:同一设备加工的同一类型钢筋,每工作班抽查不应少于3件。
检查方法:尺量
2、纵向受力钢筋的弯折后平直段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光圆钢筋末端做180°弯钩时,弯钩的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
检查数量:同一设备交工的同一类型钢筋,每工作班抽查不应少于3件;
检查方法:尺量。
3、箍筋、拉筋的末端应按设计要求做弯钩,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一般结构构件,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不应小于90°,弯折后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对有抗震设防要求或设计有专门要求的结构构件,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不应小于135°,弯折后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2) 圆形箍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其受拉锚固长度,且两末端弯钩的弯折角度不应小于135°,弯折后平直段长度对一般结构构件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3) 梁、柱符合箍筋中的单肢箍筋两端弯钩的弯折角度均不应小于135°,弯折后平直段长度应符合第一条对箍筋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同一设备加工的同一类型钢筋,每工作班抽查不少于3件。
检查方法:尺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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