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住建部发布4则处罚通报,都与工程业绩作假有关:
义乌市*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项工程业绩作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被撤(2011年申报);
福建省*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项工程业绩作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被撤;
福建*工建设有限公司,2项工程业绩作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被撤;
宁波*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1项工程业绩作假,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被撤。
建督撤字〔2019〕23号
福建*工建设有限公司:
经调查核实,你单位在2016年10月申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申报材料中,“永丰新区河滨公园桥梁及引桥工程”“龙岩市永丰新区典金名城1号路桥梁工程”等项目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的手段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六条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行政许可,且你单位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行政许可。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证书到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相关手续。
建督撤字〔2019〕22号
宁波*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经调查核实,你单位在2016年11月申报资质时,“宁波金海晨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橡胶装置技改项目”材料中项目总监、开竣工时间、技术负责人等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的手段取得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单位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行政许可,且你单位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行政许可。
建督撤字〔2019〕21号
义乌市*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经调查核实,你单位在2011年资质申报材料中,工程业绩“江西上饶市亿升广场工程”项目与实际不一致,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的手段取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六条,我部拟撤销你单位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行政许可,且你单位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行政许可。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证书到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相关手续。
建督撤字〔2019〕10号
福建省*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经调查核实,你单位在2016年11月资质申报材料中,工程业绩“福建省长乐华亚纺织厂房”项目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的手段取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六条,我部拟撤销你单位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行政许可,且你单位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行政许可。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证书到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