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新闻网、东南网、福建晚报
长乐区营滨路工程概算总造价8.13亿元,2016年通车后,全线(玉田罗联古槐段7.7公里水泥路面除外)均出现不同程度沟槽、车辙、裂缝、路基沉降等问题,局部路面沉降30厘米-50厘米,群众反响强烈。
当地官方媒体称,营滨路建设中出现了4类严重问题:
- 违规招标、大面积围串标,比如首占标段149家投标公司,有142家参与围标,围标后卖标价达1000万元;
- 偷工减料情况严重,经第三方机构对全线路面结构、软基路段桩基等进行随机检测,6个标段均不达标,桩基工程合格率为0%;
- 工程监管严重缺位,原道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未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各标段项目经理和总工长期不到岗,监理人员、检验人员收受好处,伪造验收文件;
- 工程资金管理失控,原道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19次违规出借资金,同时挪用其他单位账户6950万元支付工程进度款,而且工程变更超比例,比如古槐标段甚至高达46.3%。
福州市人民检察院近日分别通报,原长乐市政协主席兼营滨路建设指挥部总指挥延建霖(正处级)涉嫌玩忽职守、受贿一案,由福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原长乐市政府党组成员、副调研员朱梅端(副处级)涉嫌受贿一案,由福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延建霖在担任营滨路指挥部总指挥期间,严重不负责,不认真履行营滨路建设全面领导与监督职责,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同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利用担任长乐市副市长、长乐市委常委、统战部长、长乐市政协主席兼营滨路指挥部总指挥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玩忽职守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朱梅端利用担任长乐市人民武装部部长、长乐市委常委、长乐
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调研员兼长乐市营滨路建设指挥部副指挥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外,还有多名责任人被追责。
长乐区正在进行各标段损失追偿工作。目前,首占、玉田、罗联、古槐4个标段施工单位已签订赔偿协议1.0855亿元,同时对拒不签订赔偿协议的营前和江田标段施工单位,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4201万元。
长乐已启动营滨路提升改造工程,计划本月20日挂网招标,下月确定施工单位并启动建设,明年年底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