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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提醒:广东一工地刚复工,就有4名工友在工地感染。

感染地在沙田。2月25日,沙田首例确诊患者徐某,发病后未及时报告,导致3名工友确诊,因涉嫌防害传染病防治罪被立案调查。

紧急提醒:广东一工地刚复工,就有4名工友在工地感染。

徐某发病时所在的场所,为沙田穗丰年昌达公寓(也在进港南路上);3名工友被其感染的场所,则均为沙田镇进港南路启盈集团工地员工宿舍。这两个场所之间,距离不到2公里。

东莞首例工地性聚集事件

为了严防该类事件再次发生,2月28日,住建局再发《东莞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疫情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复工工地严加管理。

案例基本情况

发生聚集性感染事件的项目处于停工未复工状态。该项目原有留守人员303人(其中工人279人,管理人员24人)。疫情爆发后按照东莞市住建局《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东建质安〔2020〕2号)等文件要求,遣散170人,剩余133人留守。

确诊病例徐某为该项目管理人员,于1月25日-26日外出(自驾赴广州南站,乘动车前往广西桂林,停宿一晚后先动车、后自驾返回东莞), 1月31日自测体温37.6℃,未予以任何处理;至2月1日,徐某仍发热,2月2日由其妻子赴药店买退烧药(据药店询问记录,其称购买药物作为备用),自行服药后热退;2月4日-10日,徐某反复发热咳嗽,期间均服药处理,未赴医疗机构就诊,且未向当地防疫部门和所在企业反映其发烧症状,在其出现发烧等症状后仍在住所和工地两地往来返;2月11日,徐某到属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转入隔离病房,11日、12日、13日、14日四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14日晚转至市第九人民医院进一步隔离治疗,17日凌晨第五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2月4日-10日期间,徐某与该项目管理人员存在密切接触,到目前为止,有3名管理人员确诊感染。

东莞首例工地性聚集事件

原文链接:http://zjj.dg.gov.cn/007329909/0801/202002/4d4b273c022a46ffb29cd40b8157cdb4.shtml

通知全文如下

东莞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疫情防控
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前段时间,我市某停工建设项目发生聚集性感染新冠肺炎事件,共有4名人员先后确诊为新冠肺炎,随着在建工地的陆续复工,工地发生输入性疫情和聚集性疫情的风险剧增,为深刻吸取事件教训,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要“两手抓、两不误”“两难变两全”的要求和全省在建工地疫情防控电视电话会议的工作部署,全力防范建筑工地发生聚集性疫情,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所有受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开展疫情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全面排查在建工地复工复产防疫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所有受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二、检查时间
从即日起到防疫应急响应结束。
三、检查安排
(一)企业全面自查自纠
各有关单位(企业)要高度重视,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从即日起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检查,严格对照《企业复工复产一本通工作手册(建筑工地)》要求,做细做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重点检查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是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是否制订,防疫工作架构是否健全,防疫责任人员特别是工地健康管理人是否按规定配备,相关职责是否明确。
二是项目负责人等项目管理人员是否到位,是否按规定进行自查,无问题后方可进入工地。
三是项目人员管理是否到位,“一人一档”是否建立,入场员工的是否按要求实施逐一检查登记。
四是项目现场是否按规定实施封闭管理和消毒通风,人员进出是否实行登记管理,入场工人是否每日逐一检查体温并进行登记。
五是防疫物资是否配备,防护口罩、消毒剂及体温检测设备是否满足使用需求,工人现场是否严格按规定佩戴口罩。
六是食堂和宿舍防疫卫生管理是否到位,食堂人员是否持健康证上岗,是否实行分批分餐,宿舍通风消毒是否到位。
七是宣传教育是否到位,现场围挡、出入口、通道、宣传栏等是否悬挂防疫宣传海报、画册、指引,是否组织所有人员开展了防疫知识教育及法制教育,日常安全教育和交底是否包括防疫宣传内容。
企业对自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隐患整改落实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立即落实整改,争取所有新发现的隐患当天完成整改。
(二)属地镇街全面检查
各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从即日起组织对本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同时,在疫情应急响应期间,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常态化动态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项目落实整改,力争当天完成整改。每天下午5点前将当天检查情况报市安监站。

(联系电话:22981323;邮箱:dgajzzhs@163.com)
(三)市住建局重点抽查、督查
市住建局由局领导带队,组成12个督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开展重点抽查、督查。督查要按照《东莞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防疫措施专项检查表》(详见附件)逐项进行认真检查,确保各企业、各园区、镇(街)住建部门将各项防疫措施要求如实、如期、保质、保量落实到位,切实做到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两促进。
四、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这次复工复产疫情防控专项检查工作,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全面、彻底排查隐患,及时落实整改,切实将复工防疫工作落实落细落地。
(二)各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全面检查建设工程是否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认真建立隐患整改台帐,指派专人及时跟踪指导企业整改,加强督导落实,争取当日发现的隐患当天完成整改。
(三)市住建局将及时做好全市排查情况的汇总分析,找出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实施重点督导。对督查发现工程项目现场不严格执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存在疫情防控风险的,按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实施扣分等相应处理;
存在重大隐患未及时整改的,立即责令停工并整改;
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并实施联合惩戒。
对镇街排查未发现重大隐患或未按规定上报的,将对相关镇街住建部门采取通报公示等处理。

针对近日东莞市某停工建设项目发生聚集性感染新冠肺炎事件,2月28日,东莞市住建局连发四份相关文件。其中包括关于印发《东莞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疫情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和《致广大建筑工友的一封信》等。

在面向广大建筑工友的一封信中,市住建局称,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统筹推进的关键时期。市住建局提醒建筑工友在莞期间,务必做到如实申报个人防疫信息、时刻关注自身身体状况、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配合用工单位做好防控工作等四点。

信中称,如果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请马上停止工作等活动并立即向管理人员和属地防疫部门报告,按有关部门指引采取隔离和治疗措施,切记千万别自行处理,千万别隐瞒病情。只有主动报告、及时治疗,才是对您最有效的保障。信中还强调:“您不用担心各项费用,按照我市政策,集中医学观察期间的食宿全部由政府承担;新冠肺炎确诊、疑似及医学观察的患者,无论有无参加医保,都无需个人支付医疗费用。”

信中还郑重提醒称,任何人不得瞒报虚报个人健康信息和与湖北等重点疫区、确诊人员密切接触史,切勿持侥幸、麻痹心理,如您不及时如实报告健康异常信息,导致发生疫情传播扩散的,轻则拘留处罚,重则判刑坐牢。

延伸阅读最全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及预防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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