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新版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电子证照样式。
自2020年9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报初始、增项、注销、重新注册等业务。
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
附:









































实名认证+人脸识别!一级建造师个人注册有变!
近日,中国建造师网显示: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将于2020年8月29日(周六)至8月31日(周一)进行系统更新维护。
自2020年9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个人注册业务将统一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线上办理。企业入口保持不变。
自2020年9月1日起,申请人将统一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报一级建造师初始、增项、重新注册等业务。
申请人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注册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人脸识别进入所选事项办理页面。若需修改个人信息的,通过“个人信息修改或补充材料”页面,提出申请。(具体申报流程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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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达到“人证合一”,其他人不能再操作你的建造师账号了。
建设部通知
-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丨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丨 建市规〔2023〕3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通知
-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丨建市〔2020〕96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简化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执业资格认定申报材料的通知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设立建设工程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通知丨建标〔2022〕64号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丨国办发明电〔2022〕10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修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 三部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 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丨发改能源规〔2022〕53号
-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丨建办质〔2021〕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