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已于10月31日到11月1日在全国大部分省份开考。近日,中国无线电管理发布通知,山东、河南、江西等地考试当天查处多起作弊行为。
10月31日上午11点左右,山东日照市工信局监测人员在二级建造师水利学院考点多次监测到疑似信号,在信号出现第五次时,成功在一处绿化带里监测到作弊设备1套。
10月31日上午10点左右,在漯河食品职业学院南校区考点,漯河无线电管理局监测人员监测到可疑信号。监测人员立即利用移动监测车和便携式设备开展联合定位,迅速在学校西墙外绿化带内的一颗树上查获作弊发射设备1套。
上午10点50左右,在漯河食品职业学院北校区考点,监测人员再次监测到作弊信号,最终在学校大门对面往西约50米处的草丛里发现了作弊信号发射设备。
10月31日,郑州无线电管理局成立3个考试保障小组分布到不同考点进行保障。上午10点,交通技师学院考点发现作弊信号。此次作弊为数字信号,每次发射时间仅有2秒中,间隔3-5分钟发射一次,这个查处定位带来很大的难度。监测人员首先利用新型的数字作弊管制设备进行压制,同时利用发射2秒中的时间进行快速测向,比较电平值,然后利用停发间隙快速移动位置,对比信号大小,最终在校外的一草丛中查获发射设备。此时,商业技师学校考点也侦测到作弊信号,并快速锁定了作弊设备。保障人员恪尽职守,利用新型管制设备压制作弊信号3起,查获作弊设备2套,圆满完成了此次考试保障任务。
10月31日至11月1日,萍乡市无管局按照预定方案以固定监测和移动监测相结合的方式认真组织无线电保障。
此次考试保障,萍乡市无管局出动移动监测车2辆,携带便携式监测管制设备6台(套),开展无线电监测40小时,及时发现并迅速启用无线电考场管控设备压制无线电作弊信号3个,圆满完成了2020年江西省二级建造师考试萍乡考区的无线电安全保障任务。
-
2019年,温州警方破获一起特大作弊案,彻底摧毁一个组织考试作弊的49人特大团伙。该团伙组织浙江省400多名考生在二级建造师考试中作弊。警方共查处了23个参与作弊的建筑工程公司,抓获犯罪团伙人员49人。
-
2019年,辽宁阜新公安机关成功破获“孙某、隋某某等人组织考试作弊案”,打掉一个在2019年度全国二级建造师考试期间组织考生作弊的犯罪团伙,刑拘犯罪嫌疑人7名,扣押无线考试作弊器材10余件。
-
2019年,湖北襄阳的叶某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用带电子显示屏的“橡皮”作弊被发现。经查,叶某参加某培训机构,该机构称包过,考试前发给其“橡皮”。7名涉案人员被刑拘。
-
2019年8月29日,贵州曝光42人二建考试违纪违规,24人当次科目成绩无效。
-
2019年8月8日,湖北曝光699人二建考试作弊,374人当次全部科目成绩作废。
-
2019年7月3日,湖南曝光307人二建考试违纪违规,302人当次科目持无效。
…
参与、组织考试作弊是犯罪行为,此条司法解释已开始实施!再次提示广大考生,考试没有捷径,今后莫要再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建造师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
作弊、代考、替考,属犯罪!
2019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解释》明确,在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注册建筑师考试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的,应当被认定为“情节严重”。根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四款的规定,以代替考试罪定罪处罚。
2、因犯罪被判处刑罚的,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依法宣告职业禁止。
3、组织作弊,为他人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或者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非法获取考试的试题、答案,又组织考试作弊或者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和组织考试作弊罪或者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数罪并罚。
5、自9月4日起施行。
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
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文件原文:
第十四条 本解释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