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长峰医院火灾遇难人数已上升至29人,火灾原因初步调查认定为施工作业产生火花引燃涂料挥发物。医院院长、副院长、施工公司负责人等12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综合央视新闻和人民日报报道,北京市星期三(2023年4月19日)中午召开长峰医院火灾事故情况通报会,通报截止当日上午9时,经转院救治无效,有29人不幸遇难。
据通报,遇难者包括长峰医院住院患者26人,患者家属、护工和护士各一人。
26名遇难的住院患者平均年龄71.2岁,最小40岁,最大88岁。另有39名伤病员在院治疗,其中危重三人、重症18人。
长峰医院住院部东楼星期二(18日)中午12时许发生火情,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接警后于下午1点半左右将现场明火扑灭。下午3点半,现场救援工作结束,共疏散转移患者71人。
星期二晚间央视新闻首次报道火灾时,截至当日下午6时的遇难人数为21人。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副总队长赵洋在通报会上说,经初步调查,火灾原因为医院住院部内部改造施工作业过程当中,产生的火花引燃现场可燃涂料的挥发物所致。
赵洋说,下一步将聚焦医院、养老院和机构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等场所单位进一步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督促整改消防安全隐患。
调查人员星期三(4月19日)在火灾现场查看。
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总队长孙海涛也在会上通报,火灾事故发生后,北京市公安局会同消防等相关部门,连夜开展调查访问、勘查检验等工作。
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总队长孙海涛通报:经查,北京长峰医院院长王某玲(女,44岁)、副院长汪某(女,37岁)、总务科主任王某阳(男,50岁),施工公司负责人王某峰(男,47岁)、现场施工人员程某君(男,33岁)等12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目前上述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下一步,公安机关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深入侦查调查、完善固定证据,依法打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