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通报两起涉塔吊生产安全事故
其中一起作业人员因安全绳被吊钩钩住
起重时被从10米高的吊篮中拉出坠亡
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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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通报
事故一:朝阳市双塔区轩和云颂项目
起重机械伤害事故
2024年7月12日上午8时50分许,朝阳鑫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轩和云颂一标段二号楼进行外墙保温作业时发生起重伤害事故,作业人员在吊篮内进行外墙保温作业时,身上安全绳被塔吊吊钩钩住,起重提升时将作业人员从10米高的吊篮中拉出,坠落到坡道入口顶部钢构处,经医院抢救无效后宣布死亡。
事故二:锦州北镇市福溪小筑三期C区
塔吊折断事故
2024年7月31日13时08分,锦州北镇市福溪小筑三期C区工地16号楼塔吊发生标准节折断事故,塔吊司机重伤。14时50分许,经120急救后伤者无生命体征。
事故初步原因分析
(一)初判直接原因:
一是不按方案和规范施工作业,塔吊司机没有严格履行“十不吊”,在视线不好的情况下违章作业、冒险蛮干,信号司索工指挥不当;二是保护限制器未发挥应有作用。
(二)初判间接原因:
一是现场教育培训、技术交底不到位;二是安管人员、监理履职不到位;三是工程进入收尾阶段,安全生产意识有所放松,管理弱化。
上述两起事故的发生,暴露出两个地区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安全管理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落实现场安全管理责任方面存在短板和不足,需要认真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