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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造价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程序已明确!闽建人〔2019〕5号

近几年,很多省份相继发布了一级建造师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明确了取得一级建造师职称后可直聘为工程师职务。

工程技术领域实行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开展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工程技术人才取得的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一级建造师职称对应关系

住建部:人社部发文〔2019〕16号,职称制度改革!取得职业资格可对应职称!附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四川省:2018年7月31日,四川人事考试网发布《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明确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工程师职务。

湖北省:2018年6月,湖北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将原有相对独立的职业资格制度和职称制度打通使用,明确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工程师。

安徽省:对于取得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建筑师或一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工程师职务。

河南省:2018年9月27日,河南人力资源保障局发布《关于2018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到:一级建造师等其他注册类职业资格申报考核认定高级工程师,材料报送省建设工程高评会。

黑龙江:对于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工程师职务。

福建省:2019年3月5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明确了取得一级建造师职称的人员可以直聘工程师。

资格评审材料

此类文件的发出让广大建造师兴奋不已,大家纷纷都在后台询问既然一级建造师可以聘任工程师职务了,具体该怎么评,去什么网站申请?申请都需要什么材料?具体的操作流程是什么?

近日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关于报送2018年度工程技术人员土建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通知中提及了职称申报的对象、流程、材料、缴费等事项,具体详情如下:

高级工程师是中国专业技术职称工程类中的高级职称(职称改革后称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级工程师在工程界为技术专家或技术能手。

一建、造价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程序已明确!

关于报送2018年度工程技术人员土建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闽建人〔2019〕5号

各设区市人社局、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交通与建设局、规划局,省直有关单位、试点龙头企业:

经研究,2018年度工程技术人员土建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将于今年3月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对象

(一) 凡在我省企事业单位从事建筑工程、建筑设备安装、市政工程、岩土工程、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程测量、工程监理、工程检测、工程造价、工程建设管理、风景园林、城乡规划、建筑装饰、建筑智能化、燃气工程等岗位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和闽人发〔2002〕154号、闽人发〔2004〕144号、闽人发〔2004〕145号、闽建人〔2013〕40号、闽政办〔2016〕1号、闽人社发〔2019〕1号文规定的申报条件者,均可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二) 台湾地区居民可根据《关于开展在闽台湾地区居民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8〕70号)规定的条件,自主申报评审。

(三) 凡符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人员职称评价改革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16〕1号)文件中有关论文补充规定的人员,应列明符合的条款和具体项目、奖项与论文的替代关系。

(四) 凡符合《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闽人社发〔2019〕1号)文规定的,对于取得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建筑师、一级建造师或一级造价师资格的人员,经注册登记并聘任工程师职务的可按有关规定申报评审。

二、任职年限

申报人员任职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三、评审收费

评审费按闽价费〔2008〕361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

四、申报程序

职称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办法。

(一) 网上申报

1. 申报人登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从首页“网上办事-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中点击进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职称申报系统”后,进行注册、登录。

2. 表格打印。网上信息填写完整确认无误并提交申报后,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

3. 网上申报时间:2019年3月11日-4月30日。

(二) 现场审核  

1. 现场审核在网上申报的基础上进行,申报人员应报送的材料及有关要求详见附件,未经网上申报的,材料不予受理。

2. 现场审核时间安排:

泉州、漳州、莆田地区为2019年4月15日-4月25日(公休日除外,下同);

三明、龙岩、南平、宁德地区为2019年4月26日-5月8日;

省直有关单位、平潭综合实验区为2019年5月9日-21日。

3. 现场审核地点: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单位金山办公区省建设人才与科技发展中心514室职称收件室(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亭洲路6号),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联系人:吴金钗、陈波

电 话:0591-88072826,87537866。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19年3月6日

附件:

1.01申报人员应报送的材料及有关要求
2.02土建专业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
3.03申报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清单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建筑一生 » 一建、造价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程序已明确!闽建人〔201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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