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符合《JGJ202-2010 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 液压升降整体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 》 (JGJ183) 等规定。
2.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搭设、拆除作业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进行审批 ,架体提升高度在150m 及以上的专项施工方案应经专家论证。
3.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架体构造:
( 1 ) 架体总高度含防护栏杆,严禁大于5倍楼层高度;
( 2 ) 脚手架宽度≤1.2m ;
( 3 ) 直线布置架体支撑跨度应≤7m;折线、曲线布置只容许一跨二折, 其架体支撑跨度应≤5.4m;
( 4 ) 架体水平悬挑长度应≤2m,或应不大于跨度的1/2;
( 5 ) 升降和使用工况下,架体悬臂高度应不大千2/5架体高度或应不大于6m;
( 6 ) 架体高度与支撑跨度的乘积应≤110㎡。
4. 附着支座与建筑结构连接固定方式应符合规范要求,附着支座数量、间距、支座部位混凝土强度等应符合规范要求,使用工况应将主框架与附着支座固定。
5. 附墙支座应采用铀固螺栓与建筑物连接,受拉螺栓的螺母不得少于两个或采用弹簧垫圈加单螺母,螺杆露出螺母端部的长度不应小于3扣,并不得小10mm,垫板尺寸应由设计确定且不得小100x100x 10mm。
6. 附墙支座支撑在建筑物上连接处砱强度应按设计要求确定,且不得小于C10。
7. 卸料平台在使用过程中不得与附着升降式脚手架各部位或各结构构件相连,其荷载应直接传递给工程结构。
1- 竖向主框架(单片式);2-导轨;3-附墙支座(含防倾覆、防坠落装置);4-水平支承桁架; 5-架体构架 ;6- 升降设备;7-升降上吊挂件;8-升降下吊点(含荷载传感器);9-定位装置;10-同步控制装置; 11- 工程结构
8. 安全装置应有防倾覆、防坠落和同步升降控制安全装置。
9. 防坠落装置应设置在竖向主框架处并附着在建筑结构上,每一升降点不得少于1个防坠装置,在使用和升降情况下都应起作用。
10. 防坠落装置采用机械式的全自动装置,严禁使用每次升降都需要重组的手动装置,防坠落装置技术应能除满足承载能力要求外,还应符合整体式升降架制动距离≤80mm, 单片式升降架制动距离≤150mm 。
11. 附着升降式脚手架升降时,必须配备有限制荷载或水平高差的同步控制系统。通过监控各升降设备间的升降差或荷载来控制架体升降,应具有超载、失载、报警和停机的功能,并自动声光报警。
12. 高层施工优先采用智能施工升降机,全封闭的钢板网及全封闭脚手板,框架周边宜设置警示灯, 4个大角宜设置常亮警示灯。
延伸阅读
脚手架工程
2.2.1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2.2.2 落地式脚手架
2.2.3 悬挑式脚手架
2.2.4 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
2.2.5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2.2.6 高处作业吊篮
2.2.7 操作(卸料)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