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评标评审费标准
(一)评标评审时间,为抽取终端要求专家到达评标评审地点的时间起至完成评标评审报告签署的时间止(不含期间食宿等非评标评审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天不超过8小时。
(二)评标评审时间在3小时及以内,资深专家每人500元、非资深专家每人300元;3小时以上部分,每小时每人增加100元;8小时以上部分,每小时每人增加150元。
(三)担任评标评审委员会负责人的,每人每次增加100元。
(四)开标即宣布招标失败或专家依法需要回避的,每人200元。
四、交通费标准
(一)评标评审地点与专家属地同城的,省会城市每人100元,其它设区的市每人80元,县城每人50元。
专家属地,是指专家填报的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地区。
(二)评标评审地点与专家属地非同城的,执行《安徽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交通工具费用标准。
由项目的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安排接送的专家,不再支付交通费。
五、在途补助标准
评标评审地点与专家属地为同城的,在途补助已包含在评标评审费中。
评标评审地点与专家属地为非同城的,在途补助按在途时间计算,每人每小时70元。在途时间,是指搭乘城际间公共交通工具的往返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