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原因
在对2018年11月30日中铁四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江苏省无锡市发生1起死亡1人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中发现中铁四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存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处罚依据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
处罚结果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皖建罚字[ 2019 ]第42号,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天(处罚决定日期:2019/09/23)
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期间,企业在全国范围内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发生问题或事故的工程项目停工整改,经工程所在地有关建设主管部门核查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原文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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