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13人,上报7人,瞒报6人
近日,湖南浏阳市“12·4”烟花厂爆炸事故,瞒报、谎报追责问责结果出来了。
对10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人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3名副市长被先期免职……
12月4日7时32分许,湖南省浏阳市碧溪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石下工区包装作业区域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3人死亡、13人受伤。事发当日,当地上报的伤亡情况为7人死亡、13人受伤,湖南省人民政府成立调查组对该事故提级调查,调查发现并核实另有6人死亡。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约谈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政府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日前约谈了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应急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应急管理部党组成员王浩水主约谈。
约谈指出,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碧溪烟花制造有限公司“12·4”重大事故暴露出,事发地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一证多厂”、分包转包、“三超一改”(超许可范围、超人员、超药量、擅自改变工房用途)等突出违法违规行为依然屡禁不止等问题。事故发生后,当地隐瞒死亡人数,性质恶劣,影响极坏。
瞒报、谎报追责问责结果
23日晚从湖南省应急管理厅了解到,在浏阳市“12·4”烟花厂爆炸事故调查处置中,截至目前已有10名涉案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人被采取留置措施,另有3名干部被先期免职。湖南省纪委监委、湖南省公安厅成立的专案组,仍在调查这起爆炸事故及瞒报、谎报行为。
1、对10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了解,湖南公安机关对事发企业股东和法人代表、安全管理员等进行刑事调查,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或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对陈发学、杨沅朗等10名涉案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对4人立案调查
湖南省纪委监委会同公安机关对涉嫌失职渎职和谎报瞒报安全事故的浏阳市澄潭江镇党委书记刘法裕,浏阳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王义勇,浏阳市澄潭江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王挺攀,澄潭江镇联厂干部袁泽宇4人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3、3个副市长被免职
长沙市委对浏阳市委常委、副市长吴敏,浏阳市副市长沈学军,浏阳市副市长屈湘水3人作出先期免职处理。
经湖南省相关部门调查,12月4日7时32分,浏阳市碧溪烟花制造有限公司因违法违规生产烟花爆竹,引发爆炸事故,造成13人死亡、13人受伤(其中重伤3人),另有4人受轻微伤(均未住院治疗)。
据了解,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系浏阳市碧溪烟花制造有限公司超许可范围、超定员、超药量、改变工房用途违法组织生产,属地安全监管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制止事发企业违法违规生产行为。事故发生后,事发企业股东、法人代表及相关管理人员转移藏匿遇难人员遗体,伙同事发地浏阳市澄潭江镇有关公职人员谎报、瞒报事故信息,造成恶劣影响。
湖南省相关部门调查认定,这是一起违法违规生产引发,且存在谎报、瞒报和失职渎职行为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和违纪违法行为的事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湖南省已启动对事故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