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对北京筑艺诚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拖欠不良行为的通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渝北区紫荆商业广场装修工程,由建设单位重庆金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直接发包至施工单位北京筑艺诚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筑艺诚公司),因北京筑艺诚公司未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自2019年10月至今,该工程多次发生农民工到市区两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讨薪群访事件。经多次协调,北京筑艺诚公司拒不配合处理,致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至今仍未妥善解决,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经研究,决定对北京筑艺诚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7003715906,注册地:北京市,法人:魏翔)及该工程负责人周艳阳拖欠行为予以全市通报,列入拖欠不良记录1年。
各建设项目参建单位要引以为戒,认真贯彻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6〕101号)要求,按照农民工工资支付由施工总承包企业(含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负总责、分包企业直接负责的原则,加强劳务用工管理,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杜绝类似拖欠不良行为的发生。各区县住房城乡建委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重要节点、重大敏感时段农民工工资清欠隐患排查及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我市建筑领域和谐稳定。
特此通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2月31日
原文链接:http://zfcxjw.cq.gov.cn/xxgk/gsgg/2020-01-02-127954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