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7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建质安〔2020〕94号),规范了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五条 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认定范围为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申报工程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二)工程规模:
1. 住宅工程: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群体工程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
2. 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
3. 市政园林工程:市政工程造价6000万元以上,园林工程造价3000万元或绿化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
4. 工程质量标准化水平高的其他工程。
(三)工程项目应完成主体工程量不低于30%。
(四)房屋建筑工程申报时须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规程》(DBJ41/T196—2018)进行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评价,并达到质量管理标准化A级。
(五)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申报时须按照《河南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办法》和《河南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评价表》(附件4)进行评价,并达到A级。
(六)严格遵守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行业管理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和省厅《河南省工程质量手册(试行)》,结合实际编制工程项目质量手册,并认真组织实施;
(七)参建各方主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配备质量管理人员,并按要求签署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工程质量责任明确;
(八)项目经理、总监及其他管理人员具有合法、真实、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上岗证书,且严格履职尽责;
通知原文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
示范工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豫建质安〔2020〕94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现将《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2020年3月17日
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扎实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和省厅《河南省工程质量手册(试行)》实施,深入推进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质量管理标准化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下简称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是指符合国家、省有关政策和标准规范及本办法规定,能对本地区工程质量起到典型示范作用,经省厅认定公布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 省厅成立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具体实施。
第四条 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遵循自愿申报、总量控制、程序规范、优中选优的原则,每半年组织认定发布一次,每次数量不超过120项。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地工程建设规模及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情况,每年年初确定和分配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推荐名额。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和分配名额,择优推荐。
第五条 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认定范围为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申报工程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二)工程规模:
1. 住宅工程: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群体工程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
2. 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
3. 市政园林工程:市政工程造价6000万元以上,园林工程造价3000万元或绿化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
4. 工程质量标准化水平高的其他工程。
(三)工程项目应完成主体工程量不低于30%。
(四)房屋建筑工程申报时须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规程》(DBJ41/T196—2018)进行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评价,并达到质量管理标准化A级。
(五)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申报时须按照《河南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办法》和《河南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评价表》(附件4)进行评价,并达到A级。
(六)严格遵守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行业管理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和省厅《河南省工程质量手册(试行)》,结合实际编制工程项目质量手册,并认真组织实施;
(七)参建各方主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配备质量管理人员,并按要求签署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工程质量责任明确;
(八)项目经理、总监及其他管理人员具有合法、真实、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上岗证书,且严格履职尽责;
(九)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
(十)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已编制并通过施工企业、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签字认可;
(十一)在绿色施工、BIM技术应用、装配式建筑等方面成效显著的优先推荐;
(十二)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资料完整、规范、真实、有效。
第六条 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按下列程序进行推荐和认定:
(一)项目申报
拟申报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项目,制定包含质量管理目标、创建措施和创建组织管理等内容的实施方案,向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备。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对申报项目加强指导,做好过程培育。
(二)选拔推荐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要求,结合日常监管情况,组织现场检查,确定推荐名单,在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后,分别于每年5月底、11月底前将推荐名单和有关资料上报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审核认定
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家评审会,对各地推荐项目进行审查,研究确定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名单,在厅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工程项目,由省厅公布认定结果,颁发证书。
第七条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推荐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表》(附件1);
(二)《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评价推荐表》(附件2);
(三)《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推荐汇总表》(附件3);
(四)各地推荐报告(包括有关项目评价和公示情况);
(五)反映工程项目施工期间质量标准化管理过程的PPT材料,主要包括:施工现场全貌、材料样品库、材料分类堆放、图片样板、工程样板、主体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屋面工程、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建筑电气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智能建筑及建筑节能工程等图文资料;
(六)反映工程项目质量标准化施工情况的视频资料(5~7分钟);
以上申报材料统一制成电子文本报送。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项目,不得推荐为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
(一)施工期间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
(二)在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查中受到责令停工和通报批评的;
(三)施工过程中有重大质量问题投诉并经查证属实的。
第九条 被认定为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工程项目,优先推荐“中州杯”的评选。
第十条 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推荐和认定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推荐单位和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应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对投诉举报的项目,省厅将组织进行核查。参与推荐和认定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和标准,执行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
第十一条 对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项目、单位及个人,一经查实,省厅将撤销其认定结果,收回证书,并予以曝光,该项目不得再次申报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并将其项目负责人列入河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黑名单。对推荐部门将通报批评,适当核减该地下次推荐名额。
第十二条 已经获得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工程项目,如在后续施工期间发生第八条所列情况之一的,省厅将撤销其认定结果,收回证书。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省厅负责解释。
附件1
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
申报表
工程项目:
工程类别:
申报编号:
申报单位:
申报时间:
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
工程名称 | ||||||||
工程类型 | 建筑面积(m2) | |||||||
工程地址 | 工程造价
(万元) |
|||||||
建设单位 | 结构类型
(层数) |
|||||||
勘察单位 | 资 质 | |||||||
设计单位 | 资 质 | |||||||
施工图审查单位 | 资 质 | |||||||
总承包单位 | 资 质 | |||||||
检测单位 | 资 质 | |||||||
监理单位 | 资 质 | |||||||
监督单位 | 监督员 | |||||||
项目经理 | 总监理
工程师 |
|||||||
建设方
技术负责人 |
施工方
技术负责人 |
|||||||
开工时间 | 年 月 日 | 计划完工
时间
|
年 月 日 | |||||
工程施工图设计
审查合格证书号 |
结 论 | |||||||
日 期 | 年 月 日 | |||||||
施工许可证号
(或开工报告) |
日 期 | 年 月 日 | ||||||
监管机构首次评价时间 | 年 月 日 | |||||||
监管机构末次评价时间 | 年 月 日 | |||||||
工
程 概 况 |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质
量 目 标 及 保 证 措 施 |
(措施中应体现质量标准化管理、四新技术、绿色施工等内容,600字以内) | |||||||
工
程 质 量 手 册 应 用 情 况 |
(应体现该项目对工程质量手册应用与落实情况等内容,500字以内)
|
|||||||
承 诺 书 |
作为申报单位,承诺对以上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申报单位 (签章) 年 月 日 |
|||||||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推荐意见:
年 月 日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年 月 日 |
|||||||
申报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附件2
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评价推荐表
项目属地: 项目申报编号:
工程名称 |
|
|||||||
工程类型 | 建筑面积(m2) | |||||||
工程造价(万元) | ||||||||
首 次评价分值 | 专家签字: 年 月 日 | |||||||
评价分值 | 专家签字: 年 月 日 | |||||||
评价分值 | 专家签字: 年 月 日 | |||||||
评价分值 | 专家签字: 年 月 日 | |||||||
评价均值 | 评价等级 | |||||||
注:监管机构应组织专家严格依照河南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规程》DBJ41/T196-2018第十二章表格(表12.1.2~4)、《河南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评价表》(见附件4)内容进行评价打分,每次评价分值为该时间阶段所有表格得分的平均值。 | ||||||||
项目评价报 告
|
||||||||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推荐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附件3
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推荐汇总表
项目属地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盖章) | 分配
指标 |
||
排序 | 申报编号 | 工程名称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
14 | |||||
15 | |||||
16 |
附件4
河南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评价表
1. 河南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评价是以质量行为管理、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工程检测标准化为基本划分单元,符合全过程质量管理要求。
2. 评价体系层级共划分为三级(A、B、C),必须实现项目以★标注,具有一票否决功能,如该项目得0分,可取消该工程评选资格。
质量管理标准化的评价分为A、B、C三个等级:
A级评价应达到85分及以上;
B级评价应达到70分至85分(不含85分);
C级评价为0至70分(不含70分)。
3. 河南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评价应符合表3-1的规定。
表3-1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评价部分权重
序号 |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标准化工示范地评价 | 权重(%) | 得分 |
1 | 质量行为标准化 | 30 | |
2 | 标示(识)、标牌制作,施工围挡设置 | 10 | |
3 | 材料样品库和材料分类堆放 | 10 | |
4 | 图片样板示范 | 10 | |
5 | 实物样板示范 | 10 | |
6 | 工程检测标准化 | 10 | |
7 | 工程实体质量标准化 | 20 | |
8 | 总得分=∑分项得分x权重 |
4. 质量行为标准化评价主要包括人员管理、技术管理、材料管理、分包管理、施工管理、资料管理和验收管理,详见《质量行为标准化评价表》。
质量行为标准化评价表
序号 | 评价内容 | 评价
方法 |
评价
分值 |
评价
得分 |
★1 | 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 查阅资料 | 5 | |
★2 | 施工图审查情况 | 查阅资料 | 5 | |
★3 | 是否按要求签署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 查阅资料 | 5 | |
4 | 建设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健全情况 | 查阅资料 | 5 | |
5 | 监理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健全情况 | 5 | ||
6 | 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健全情况 | 5 | ||
★7 |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及监理单位对分包单位资格审查情况 | 查阅资料 | 5 | |
8 | 质量管理标准化制度制定情况 | 查阅资料 | 5 | |
9 | 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批情况 | 查阅资料 | 5 | |
★10 | 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组织情况 | 查阅资料 | 5 | |
★11 | 设计变更文件程序执行情况及重大设计变更图审情况 | 查阅资料 | 5 | |
★12 | 项目经理执业资格及到岗履职情况 | 查阅资料 | 5 | |
13 | 企业负责人带班履职情况 | 查阅资料 | 3 | |
14 | 质量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 查阅资料 | 3 | |
★15 | 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及到岗履职情况 | 查阅资料 | 5 | |
16 | 监理规划及监理细则编制审批情况 | 查阅资料 | 4 | |
17 | 监理单位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情况 | 查阅资料 | 3 | |
18 | 信息化技术实施情况 | 查阅资料 | 3 | |
19 | 原材料进场检验情况 | 查阅资料 | 5 | |
20 | 检测试验计划编制情况 | 查阅资料 | 3 | |
21 |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的同步性情况 | 查阅资料 | 3 | |
22 | 隐蔽验收记录情况 | 查阅资料 | 3 | |
23 |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真实完整情况 | 查阅资料 | 3 | |
24 | 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的应用 | 查阅资料 | 2 | |
合计 | 100 |
5. 施工现场质量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化的评价主要包括:标示(识)、标牌制作,施工围挡设置;材料样品库和材料分类堆放;图片样板示范;实物样板示范。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评价应符合下列表格规定。
标示(识)标牌评价表
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内容及要求 | 评价要求 | 评价分值 | 评价得分 |
★1 | 现场显著位置公示牌 | 各项公示牌内容符合专项要求,并及时、齐全展示 | 现场查看,每项扣2分 | 12 | |
2 | 主入口图牌 | 设置位置正确,类别齐全、内容完整 | 现场查看,每项扣2分 | 12 | |
3 | 办公区图牌 | 设置类别齐全,版式统一协调 | 现场查看,每项扣2分 | 10 | |
4 | 各区质量标示(识)标牌 | 设置相关质量标示(识)标牌齐全,内容体现功能及特点 | 现场查看,每项扣2分 | 12 | |
★5 | 讲评台及质量技术培训 | 设置有讲评台,对各类工人及时进行技术交底,定期进行质量技术培训 | 现场查看和查阅资料,每项扣1分 | 10 | |
6 | 人员工牌 | 现场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佩戴工牌 | 现场查看,每项扣1分 | 10 | |
7 | 材料标识牌 | 各项材料标识牌标识齐全、及时、准确 | 现场查看,每项扣1分 | 12 | |
8 | 施工工序牌 | 设置位置正确,各工序齐全 | 现场查看,每项扣1分 | 10 | |
9 | 施工围挡 | 设置连续稳固、封闭、整齐、美观大方,围挡宣传符合当地政府相关要求 | 现场查看,每项扣1分 | 4 | |
★10 | 标准规范、测量检测设备配备 | 各项依据、仪器齐全并有检定校准证书,资料归类清晰 | 现场查看和查阅资料,每项扣1分 | 8 | |
总分 | 100 |
材料样品库和材料分类堆放评价表
序号 | 评价
项目 |
评价内容及要求 | 评价方法 | 评价
分值 |
评价
得分 |
★1 | 材料样品间设置
(18分) |
1.设置专用材料样品间,空间满足材料样品展示 | 现场查看,每项扣3分 | 3 | |
2.材料样品分类排列展示于柜、架之上 | 现场查看,每项扣3分 | 3 | |||
3.材料样品应附有清晰的标示(识)标牌,且标示标牌制作符合要求 | 现场查看,每项扣2分 | 4 | |||
4.材料样品应附有质量证明文件,并注明原件存放处 | 现场查看和查阅资料,每处2分 | 4 | |||
5.质量证明文件包括: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进场见证取样复验报告 | 现场查看和查阅资料,每项扣2分 | 4 | |||
2 | 展示要求
(16分) |
1.设置专人管理,建立相关记录台账 | 现场查看和查阅资料,每项扣2分 | 4 | |
2.材料样品保护到位 | 现场查看,每项扣3分 | 3 | |||
3.材料样品均在保质期内 | 现场查看和查阅资料,每项扣3分 | 3 | |||
4.针对材料性质采取密封、防火、防潮、防腐蚀、防碰撞等措施 | 现场查看,每项扣3分 | 3 | |||
5.材料样品展示间整洁有序 | 现场查看,每项扣3分 | 3 | |||
3 | 材料样品封样
(24分) |
1.材料供应商经过项目部综合评价合格或招标程序中标 | 现场查看,每项扣2分 | 4 | |
2.材料进场前,签订材料采购合同,双方签章齐全 | 现场查看,每项扣2分 | 4 | |||
3.材料进场进行外观、尺寸检验,记录齐全 | 现场查看,每项扣2分 | 4 | |||
4.在样板间陈列的材料应经过复验,复验合格陈列于材料样品间 | 现场查看,每项扣2分 | 4 | |||
5.分批材料进场前进行比对,记录齐全 | 现场查看和查阅资料,每项扣2分 | 4 | |||
6.对于不同时期有多批次进场的材料,应及时更换、增加相应的材料及质量证明性文件 | 现场查看和查阅资料,每项扣2分 | 4 | |||
4 | 材料样品展示内容
(15分) |
材料样品包括各规格钢筋、焊接试件、机械连接试件、钢绞线、锚夹具、桥梁支座、桥梁伸缩装置、模板、水泥、砂、石料、防水板材、止水板材、混凝土试件、型钢、给水、排水管道、井盖框、爬梯、侧平石、人行道砖等。 |
现场查看和查阅资料,每项得1分,封顶15分
|
15 | |
5 | 材料堆放场地要求
(6分) |
1.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科学设置料场 | 现场查看和查阅资料,每项扣3分 | 3 | |
2.场地应硬化、无积水,未码放材料位置应坚持洒水灭尘,有灭尘记录 | 现场查看,每项扣3分 | 3 | |||
6 | 材料分类堆放要求
(21分) |
1.钢筋应采用专用支架离地分类堆放,标识清晰且采取防锈措施 | 现场查看,每项扣3分 | 3 | |
2.砖、砌块堆放整齐,下垫上盖、不得歪斜,堆放高度不宜超过2.0m | 现场查看,每项扣3分 | 3 | |||
3.砂、石等散材,分类堆放并覆盖或封闭 | 现场查看,每项扣3分 | 3 | |||
4.木材分类堆放整齐,配备消防器材,专人管理 | 现场查看,每项扣3分 | 3 | |||
5.钢管、扣件等周转材料集中、分类放置整齐 | 现场查看,每项扣3分 | 3 | |||
6.保温材料、防水材料、防火材料、木制品应分类堆放整齐,采取防雨、防潮、防火措施,专人管理 | 现场查看,每项扣3分 | 3 | |||
7.危险材料专用库房应按相关规范要求设置,有明显标识,通风良好,专人管理 | 现场查看,每项扣3分 | 3 | |||
总分 | 100 |
图片样板示评价表
序号 | 评价
项目 |
评价内容及要求 | 评价要求 | 评价分值 | 评价得分 |
1 | 样板区策划(10分) | 施工前由建设单位会同施工、监理单位明确本项目图片样板展示的具体内容及实施计划。每少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 | 查阅资料 | 10 | |
★2 | 样板区实施(80分) | 图片样板应在施工场区内集中设置;尺寸不应小于1.0mx1.2m。每项10分 | 现场检查 | 20 | |
内容应符合现行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及设计图纸的要求。每发现一处错误扣5分 |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 15 | |||
样板区应根据工程类型展示以下内容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排水构筑物、沟槽开挖及分层回填、钢筋工程、模板工程、混凝土工程、防水工程、管道安装工程、土石方工程、道路路基、基层、面层施工、侧平石时铺设、人行道铺装等关键工序 | 现场检查每一项给3分,30分封顶 | 30 | |||
本项目重点部位、特殊工艺、关键工序和新技术新工艺应设置图片样板 |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 15 | |||
3 | 样板区形象(10分) | 样板区域应整齐干净;图片样板应洁净、完整、图片清晰 | 现场检查每少一项扣5分 | 10 | |
总分 | 100 |
实物样板示范评价表
序号 | 评价
项目 |
评价内容及要求 | 评价要求 | 评价分值 | 评价得分 |
1 | 样板区策划(25分) | 实物样板区施工前应编制相应的策划方案,包含样板区平面布置图、细部策划书等,策划方案应经施工单位审核 | 查阅资料 | 25 | |
★2 | 样板区实施(50分) | 设置要求:实物样板应设置独立的展示区,且与策划内容相符,布置合理有序、展示全面。应逐层解剖、层层外露,并对工艺做法、技术要点进行标识 |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 10 | |
应根据工程类型展示以下内容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给排水构筑物砌筑;管道安装;沟槽开挖;分层回填;钢筋混凝土工程(包括钢筋、混凝土、模板、防水等工程);道路结构层(基层、面层)分层铺设;人行道铺装;侧平石 铺设等 | 现场检查:每一项给4分,最高20分。 | 20 | |||
本项目重点部位、特殊工艺、关键工序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应设置实物样板 | 现场检查 | 20 | |||
3 | 样板区验收(15分) | 实物样板完成后应进行联合验收,并形成书面记录。未进行联合验收扣15分,验收未形成书面记录扣5分,书面记录未会签扣5分 |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 15 | |
4 | 样板区形象(10) | 实物样板区域应整洁干净、标识齐全清晰 | 现场检查 | 10 | |
总分 | 100 |
6. 工程检测标准化评价包括行为管理,材料检测,施工试验和性能检测,详见《工程检测标准化评价表》。
工程检测标准化评价表
序号 | 评价
项目 |
评价内容及要求 | 评价要求 | 评价分值 | 评价得分 |
1 | 行
为 评 价 (70分) |
工程验收质量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 | 查阅工程检测合同、检测单位资质 | 10分 | |
检测合同签订后应及时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登记 | 查阅报备资料或录入系统 | 10分 | |||
属于同一单位工程见证取样类检测业务的,建设单位应委托一家见证检测机构实施 | 查看合同或委托单、检测报告 | 10分 | |||
施工现场应设置标准养护室或配备标准养护设备(对于桥梁、隧道、管廊等结构工程) | 现场查看 | 20分 | |||
见证取(送)样员应按有关规定经考核后持证上岗;建设工程所使用的全部原材料及试块、试件应实行见证取(送)样制度,工程现场检测项目实行工程见证检测制度 | 检查见证取(送)样员上岗证、取样送样及工程见证检测记录 | 10分 | |||
试样应有唯一性标识,编号连续,名称、规格、日期信息完整,存放搬运符合规定 | 现场查看 | 10分 | |||
★2 | 检测
评价 (30分) |
材料检测项目、数量及数据内容应符合标准规定 | 查阅检测报告 | 10分 | |
施工试验项目、数量及数据内容应符合标准规定 | 查阅检测报告 | 10分 | |||
性能检测项目、数量及数据内容应符合标准规定 | 查阅检测报告 | 10分 | |||
总分 | 100分 |
7. 工程实体质量标准化的评价是指根据工程类型、相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设计文件等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检查,详见《工程实体质量标准化评价表》。
工程实体质量标准化评价表
序号 | 评价
项目 |
评价内容及要求 | 评价要求 | 评价分值 | 评价得分 |
1 | 工程实体质量标准化(100分) | 根据工程类型、相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设计文件等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检查 | 查看工程实体质量每检查一项不符合项扣10分,100分扣完为止 | 100分 |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0年3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