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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推广应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的通知

芜湖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推广应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住交局),省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规划(城乡)建设局(部), 局属相关单位,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推广应用镀锌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外脚手架、模板支架)新材料、新技术,提升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依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JGJ231—2021)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推广应用镀锌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 即日起,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简称超危大工程)范围的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混凝土板厚350mm及以上或混凝土梁截面面积0.5m2及以上;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及以上),须使用镀锌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撑脚手架。

(二) 2022年10月1日起,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简称危大工程)范围的模板支撑工程(包括所有地下室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0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的混凝土模板支撑),不得使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支撑体系,应使用镀锌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撑架或碗扣式钢管支撑脚手架,优先选用镀锌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撑架。

(三) 2022年10月1日起,新开工的项目(以施工许可证颁发日期为准),凡申报省、市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的项目,鼓励普通落地式和悬挑式外脚手架、模板支撑架使用镀锌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

(四)全市范围内由国有企业投资建设或施工的项目,市、区级政府性投资工程应率先推广使用镀锌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

二、管理措施

(一)进场构配件质量控制。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按照职责,对进场的盘扣构配件依据相关规范、技术规程要求进行查验、验收,并做好记录,外脚手架、模板支架搭设前应在监理单位的见证下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抽样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使用存在材质未达标、壁厚未达标、旧钢管改制、非热镀锌杆件等问题的各种假冒伪劣盘扣产品。

(二)模架危大工程管理。属于实施范围内的模板支撑架、外脚手架、落地式接料平台等危大工程,使用镀锌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的,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单位应在方案审查时严格把关,做好审查审批。对专项施工方案未采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体系的不得通过审批。属于需要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建设、监理单位及参加论证的专家人员应不予同意,须重新编制专项方案。各责任主体应按规定严把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审查、论证、交底、监测、验收、监督等环节。

(三)模架企业资质和搭设人员资格。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搭设企业和人员的管理,搭设企业应具备模架专业资质,搭设作业人员持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架子工证),按要求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并严格遵守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

(四)检查与验收。镀锌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的检查与验收应严格执行行业安全技术规定的相关要求。施工、监理单位应依据规定做好实施过程的检查、验收,未按照规范和专项技术方案要求搭设的,施工、监理单位应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对不符合要求的禁止进行后续施工。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积极引导企业逐渐淘汰落后的工艺、设备和材料,防范化解模板支撑、外脚手架中重大风险隐患,不断提升施工本质安全生产水平,积极引导项目加快推进材质更优、施工更安全的镀锌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的推广应用。特别是各县区实施的政府性投资工程。

(二)落实各参建主体责任。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充分认识推广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科技创新,提高危大工程安全风险的预防能力,积极主动推广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的使用。建设单位应鼓励施工单位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在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中予以明确,将相应增加的费用纳入工程预(决)算中,督促施工企业加大安全投入。

(三)激励及惩戒措施。二季度起,市域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项目使用镀锌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新材料新工艺的,建筑单体面积达5000 m2的脚手架工程或面积达1000 m2以上的模板支撑工程,由企业申报(附有关专项方案概况、现场照片和验收记录等),按照《芜湖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分内容和评分标准(暂行)》规定要求给予信用加分。优先推荐企业、项目评先评优,以及省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市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项目。

(四) 严格监督执法。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加强施工现场镀锌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使用的安全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严肃查处,有效预防和减少脚手架安全事故,不断提升施工安全生产水平。

 

 

芜湖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6日

原文链接:https://zjw.wuhu.gov.cn/xwzx/tzgg/83611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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