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基本知识
第一节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基本知识
一、人民防空工程简述
(一)人民防空工程基本概念
人民防空工程(简称人防工程),是战时防备敌人空中袭击,有效地掩蔽人员、物资,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存战争潜力的重要场所,是实施人民防空最重要的物质基础。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是人民防空防护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城市人民保障自身安全的主要依托和可靠手段。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对于提高城市防灾抗毁能力和开发地下空间也具有重要作用。
(二)人民防空工程的防护性能
人民防空工程与普通地下建筑的根本区别就在于人民防空工程能抵抗一定威力杀伤兵器的破坏,即能在拟定的核武器、化学武器、生物武器、常规武器袭击和袭击后的城市发生次生灾害情况下,保障人员、物资的安全。
人民防空工程对各种武器破坏因素的防护性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对核武器地面冲击波的防护
核武器爆炸冲击波对工程的破坏途径,主要是直接对工程结构的暴露部分或通过土中压缩波对埋人土中的工程结构施加动荷载,使工程遭到破坏,失去防护能力。冲击波无孔不入,可通过出人口、通风口、管线引人口、通风采光窗等各种孔口传送,进入室内造成杀伤。此外,地面高层建筑在冲击波作用下发生倒塌时,易使地下室口部遭到堵塞和破坏。人民防空工程具有防护核武器地面冲击波的性能,这是由于:
(1)人民防空工程是按拟定的防护等级要求设计工程防护结构 , 具有一定的抵抗地面冲击波和土中压缩波动荷载的能力。
(2)为防止冲击波从口部进入工程内部,人民防空工程在出入口通道适当位置设置了相应抗力的防护门和防护密闭门,起到了削弱和衰减冲击波的作用,保护内部人员和设备、物资的安全。
(3)为防止冲击波沿通风口(排烟道)进入工程内部,在通风孔道上设置了阻挡与扩散相结合的通风消波系统(一般为防爆波活门和扩散室结合),使冲击波经过消波系统衰减到对人体和设备、物资无伤害的允许余压值。
(4)其它各种管孔,也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引入工程内部的地下动力、通信电缆、排水管沟等留设防爆井,加设防护盖板、滤毒消波等措施,在进风、供水管道上增设防爆阀门等,以阻止冲击波进入室内。严格控制在防护结构的外墙上随意打洞,必须打洞的则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2.对化学武器、生物武器和放射性沾染的防护
化学武器、生物武器、放射性沾染对人民防空工程的杀伤途径和杀伤作用基本相同,都是通过孔口进入工程内部杀伤人员。人民防空工程具有防护化学武器、生物武器和放射性沾染的性能,这是由于:
(1)采取了可靠的密闭措施,确保各类工程在空袭情况下具备室内与外界密闭隔断的性能,如在人口通道内按规定设置防护密闭门、密闭门和和防毒通道;在各种管道上设置各种密闭阀门;各种管线穿越防毒墙增加密闭箍;在排水管沟道上设置水封井;在坑道工程的防护密闭门墙与岩壁间增设密闭肋等,阻止各种毒剂入内。
(2)为确保工程在内外隔绝情况下具有足够新鲜空气 , 按照规定设置了防护通风系统(包括清洁式、滤毒式〉,并在进风系统上设置过滤器或除尘滤毒设备,以阻止毒剂侵入;风机容量除满足人员需要风量外,还考虑了满足工程内超压排风和防毒通道换气次数的要求,防止负压作用下毒剂的侵入。
(3)在工程外部染毒情况下仍有人员、车辆进出的出人口,按规定留设了洗消间(简易洗消间)或冲洗装置,避免人员、车辆进入把毒剂带入。
3.对早期核辐射、光辐射的防护
早期核辐射主要通过防护层和出人口进入工程内部造成伤害。为此,人民防空工程采取了有效的防护措施,即确保工程安全的最小防护层厚度和主体结构厚度;确保各类防护门总厚度达到规定要求;在口部通道增设拐弯以减弱辐射强度等,使进入室内的照射总量控制在允许范围(50伦)以内,减少对人体伤害。
4.对常规武器的防护
人民防空工程比普通地下建筑具有更强的防护常规武器的能力,这是因为人民防空工程可按防常规武器要求设计成抗航弹局部破坏和整体破坏作用的防护结构,如整体式或成层式钢筋混凝土防护结构,可使工程的抗爆能力提高。同时,每个防护单元能自成独立的防护系统,通过合理划分工程内的抗爆单元,防止工程因局部破坏而造成更大范围的伤害。当一个防护单元的某抗爆单元一旦遭到航弹命中时,可以保证另一个抗爆单元的人员安全。以减少常规武器命中时所造成的破坏杀伤作用。
6.对核电磁脉冲和核爆地震动的防护
(1)核电磁脉冲即核爆炸时产生的强大的瞬时电磁场并向远方辐射。主要破坏途径是电磁辐射波形通过电力、电信线路和金属管道进入工程内部,也可通过覆盖层或出人口透射进入工程内部 ,从而对电气和电子设备产生干扰或功能破坏。为确保指挥、通信和电气设备的安全,指挥通信工程根据有关防电磁脉冲的要求,在充分利用工程自身屏蔽效能的基础上,从工程和设备两方面采取防核电磁脉冲技术措施,以保证重要通信、控制、指挥和信息系统的正常工作。其它人防工程则对孔口和进入管线采取简易的防电磁脉冲技术措施。
(2)对核爆地震动的防护
对工程的防震主要指对核爆炸引起的地震动的防护。核爆炸时产生的强大地震波,通过防护层和防护结构传入工程内部,对人员、设备造成破坏。因此,对于不同抗力等级的工程,可按工程战术技术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减震、加固和防碰撞措施。
(三)人民防空工程类型
人民防空工程按战时功能可分为指挥工程、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和配套工程五类。上述工程组成效能配套的人民防空工程体系。
1.指挥工程
指挥工程是指各级人防指挥所及其通信、电源、水源等配套工程的总称。它是人民防空指挥机构在战时实施安全、稳定、有效指挥的重要场所,在人民防空工程中占据核心位置,是城市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重点。人民防空战时指挥体制贯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以市级为重点的原则,实行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区(县)、街道四级指挥体制,并修建相应等级指挥工程。
2.医疗救护工程
医疗救护工程是指在遭受敌空袭的情况下救治受伤人员的地下医院工程。根据作用及规模不同,可分为中心医院工程、急救医院工程及救护站工程三种。
3.防空专业队工程
防空专业队工程是指为保障防空专业队(包括抢险抢修队、医疗救护、消防、治安、防化防疫、通信、运输等七种队伍)掩蔽和执行某些勤务而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规模根据集结掩蔽专业队人数和车辆数的实际需要确定。
4.人员掩蔽工程
人员掩蔽工程是指在战时用于各级党政机关,以及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居民区的留城人员掩蔽的人防工程,是确保战时人民生命安全的重要设施。
人员掩蔽工程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战时留城的地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和重要部门用于集中办公的人员掩蔽工程;另一类是战时留城的一般人员掩蔽工程,用以解决城市公共场所和人口密集地区人员掩蔽。
5.配套工程
配套工程主要有各类物资库、区域电站、供水站、食品站、生产车间、疏散干(通)道、警报站、核生化监测中心等。
另外,人民防空工程还可按照建筑形式分为“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和“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两类。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是指独立建造在地表以下,工程结构上部除必要的口部设施外,不附着地面其它建筑物的人民防空工程。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是指附着于地面建筑,室内地面低于室外地面,且高差超过房间净高一半的 ,有预定防护功能的人民防空工程。
(四)人民防空工程的防护级别
人民防空工程防护级别,按照防护不同类别武器 , 分为以下三种:
- 抗力级别。人民防空工程防核武器,根据空气冲击波地面超压值大小,分为若干等级。
- 防常规武器级别。人民防空工程防常规武器,根据航弹大小以及是否直接命中,分为若干等级。
- 防化级别。人民防空工程防化学武器,根据沙林、维埃克斯、氯化氧等化学毒剂侵入工程内部的剂量,以及工程内部空气中的二氧化碳浓度,分为若干等级。
(五)分类防护和分类指导
1.分类防护
国家对城市实行分类防护 , 是指国家根据城市的政治、经济、军事地位和城市规模等不同情况,对城市人民防空的类别和防护标准提出的不同要求。“城市的类别”,是指国家对开展人民防空的城市分为若干类别。其目的是有重点、有计划地实施人民防空建设。“城市的防护标准”,是指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应达到的防空袭能力的标准。城市的防护类别和防护标准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的安全。因此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2.分类指导
国家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按照不同的防护要求,实行分类指导。“不同的防护要求”是指国家对人民防空工程,按照其不同的功能和用途确定的不同防护标准。如指挥工程、人员掩蔽工程、各类配套工程等各有不同的防护标准。不同类型的人民防空工程,又按其防护能力,分为若干等级。在建设人民防空工程时,要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要求和防护标准进行建设。“实行分类指导”是指国家对不同类别的城市确定的不同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要求。如人民防空工程规模、数量、掩蔽率、防护标准等。其目的是为了使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更加突出重点,与城市经济发展相适应,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建设。
二、加强人防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一)加强人防工程建设是打赢未来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的需要
九十年代初期,党中央、中央军委根据世界战略格局走向多极化和世界军事领域发生变革的新形势,确立了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提出把打赢现代技术特别是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作为军事斗争准备的基点。这是我国军事战略指导思想的历史性转变,积极防御战略思想的重大发展。根据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我国面临的作战对象、军事斗争准备的重点都作了战略性的调整。作为国防建设重要组成部分的人防建设,必须用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统揽人民防空各项建设,把人防建设的基点转到打赢现代技术特别是高技术条件下的局部战争上来,认真探讨未来人防工程建设的新问题,使人防建设适应未来高技术条件下防空的要求。当前的人防工程建设主要是大力提高高技术条件下的防护能力,使人防工程既要防核武器,生化武器,又要防常规武器,特别是要提高高技术局部战争条件下,对常规武器的防护能力。
居安思危,常备不懈,在和平时期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牢记 “忘战必危”的古训,在抓紧进行经济建设的同时,大力加强国防建设和人民防空建设。保持清醒的头脑,真正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必须克服在人民防空建设方面存在的模糊观念,充分认识高技术条件下人民防空的地位与作用。从目前我国人民防空建设的现状看,“无战论”、“无用论”、“无功论”,严重地影响着一些地区的人民防空建设,成了制约人民防空建设与发展的重要因素。“无战论”认为,当今世界和平与发展是主流,战争离我们还很遥远,甚至根本不会爆发,这种和平麻痹思想严重地束缚着人民防空的建设与发展。科索沃战争以美国为首的北约轰炸我驻南使馆血与火的事实,以及分裂主义集团分裂祖国的图谋表明: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是战争的根源,战争离我们并不遥远。即使战争一时打不起来,也要积极准备,以防万一。“无用论”认为,高技术空袭兵器命中精度高、威力大,靠人民防空工程进行防护将会防不胜防。然而,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的实践表明,人民防空工程不但没有过时,而且仍然是抵御高技术强敌空袭的有效办法。 “ 无功论”认为,人民防空建设投资大、负担重、见效慢,人民防空建设的成效往往在地下,成就看不见,功绩显不出。其实不然,从长远和发展的角度看,人民防空建设事业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保持清醒的头脑,真正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还必须洞察世界各国民防的发展趋势,进一步增强我国人民防空建设的紧迫感。当前,世界各国特别是一些发达国家认真汲取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经验教训,并考虑到现代高技术空袭兵器的发展情况,对民防建设特别是地下防空工程建设十分重视,迸一步加快了高技术条件下民防建设的步伐。俄罗斯认为民防已成为“保卫国家安危的最重要的战略措施”,并将民防纳入新的军事学说领域,作为国家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美国认为民防是其“整个威慑力量态势中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部分”。日本提出,其本土防卫应“以民防为中心进行考虑”。德国、瑞典与瑞士等国均强调民防是其“总体防御的重要支柱”。为了保护平民在战争中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无论美、俄、英、法等军事大国,还是伊拉克、丹麦、瑞士、瑞典等中小国家,都将民防建设作为防备战争的重要内容,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民防建设已具相当规模。美国、俄罗斯的民防工程已能掩蔽全国70%~80%的人口,以色列、瑞士、瑞典等国可掩蔽全国人口,90%~100%。
我国人民防空建设在人防工程建设上,投入了大量的人力、 物力、财力。建设了相当数量的人防工程,为建设完善、配套的人民防空防护体系打下了基础。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为了增强国防实力,全面提高打赢未来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的能力,必须进一步加大人民防空建设力度,尽快缩小同发达国家的差距。由于人防工程建设涉及面广,工作复杂,建设周期长,光靠临战突击是来不及的,因此,必须抓紧和平时期,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建设,为完成人防工程的建设目标不断努力。
(二)加强人防工程建设是平战结合的需要
近十几年来 , 我国人防工程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了“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建设方针。平战结合是人防工程建设方针的重要内容,它反映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我国人防工程建设的特点,是人防工程建设必走的一条健康发展之路,是坚持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原则的具体落实措施,也是正确处理人防工程建设平时和战时关系的具体体现。
然而,平战结合人防工程战时的防护要求与平时的使用要求经常会产生矛盾。它的战时功能,要求能防按人防工程战技要求规定的相应抗力级别的核爆炸破坏作用;防相应抗力级别的核武器热辐射、放射性沾染及早期核辐射的杀伤破坏作用;能防化学武器、生物武器的破坏杀伤作用;减少常规武器命中时的破坏杀伤作用。这就要求平战结合人防工程结构是具有拟定抗力等级的防护结构,工程的口部应有可靠的防护密闭措施,工程内部要用防护单元隔墙和抗爆单元隔墙将工程分隔为若干个防护单元和抗爆单元,要求每个防护单元能自成独立的防护系统,以减少常规武器命中时所造成的破坏杀伤作用。平战结合人防工程的平时使用功能为:商场(店)、文化娱乐场所、停车库、旅馆、体育活动场所等。根据工程的平时使用功能,要求平战结合人防工程的出人口尽量地开敞、通透,要求工程内部的隔墙尽量地少些,一些做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的场所还要求大跨度、大空间结构,以满足工程的平时使用功能,增强平战结合人防工程平时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拓宽人防工程建设的投资渠道,能广泛地吸收国内外的资金投入到人防工程建设中来,以增强人防工程建设的活力,促进平战结合人防工程建设事业的良性循环和发展。和平建设时期,人防工程建设应自觉地服从经济建设这个大局,积极开发利用,为城市建设和方便人民群众生活服务。但是,修建平战结合人防工程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战时防御敌人对城市的空袭,给人民提供可靠的防护掩蔽。因此,不管人防工程平时如何开发利用,都不能忽视它的战时功能,在战时都应符合人防工程战术技术要求规定的防护标准。
为了解决人防工程战时防护要求与平时使用要求之间的矛盾,这就要求我们正确地采用国家规定的人防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技术,使平战结合人防工程既利于平时的开发利用,又能在预定的时间内经过适当的恢复,加固和补充达到战时的防护标准。
三、加强人防工程建设质量 , 建立人防工程建设监理制度
(一)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的基本要求
质量是建筑产品的生命,质量不合格,达不到设计标准,就不能交付使用。人防工程如果质量不合格,会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因此,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必须确保工程质量。一般的建筑产品对质量的基本要求是坚固、耐久、适用、经济和美观。人防工程是建筑产品的一个特殊类型,除应具备一般建筑产品质量基本要求外,还应符合人防工程的特殊要求。
1.防护可靠
人防工程必须具有完善的防护设施。不但在防常规武器和核武器冲击波方面,必须达到一定防护等级的抗力要求,而且还应在防化学武器、生物武器等方面有严格的密闭要求,有些工程还要抗核震动和防核电磁脉冲。
2.坚固耐用
人防工程的施工质量必须满足结构强度要求,工程防水抗渗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人防工程主体均在地下,多属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必须合格,丝毫不可大意,一旦遗留隐患,后果严重。地下工程的结构强度和防水、防潮除湿等是工程质量要求的重要指标,必须予以特别注意。
3.平战两用工程设计、施工要正确处理战时和平时使用的关系。为了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为经济建设服务,要求在满足战时功能的前提下,尽量为平时使用提供方便,但不得改变人防工程的结构和降低人防工程的战时使用效能。在施工中应严格执行人防工程的有关规范、规定,不能因施工方便而损坏或削弱工程抗力和密闭、防水等功能,如在防护墙上随意留设施工孔洞等。
(二)人防工程设计、施工的一般质量要求
《人民防空法》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人民防空工程专用设备的定型、生产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人防工程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质量监督的各个方面,除了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外,还应当执行国家和国家人防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的规定,使设计建造的人防工程符合国家关于人防工程抗武器杀伤和承受武器破坏效应的能力的规定。国家对人防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的规定主要有:
1.设计
设计是人防工程建设前期准备的重要内容。审查设计文件是确保国家对人防工程建设规定的防护标准、防护要求落实的重要环节。人防主管部门应当对单独修建的人防工程和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的设计文件认真审查,严格把关。设计单位必须具备人防工程设计资质条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设计。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人防工程建设程序,报经人防主管部门审批。设计未经批准的,规划部门不予发给规划许可证。
2.施工
施工是人防工程建设的重要阶段。施工是否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技术规范操作,直接关系到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组织人防工程建设,应根据工程规模和施工需要,可成立相应的施工指挥或管理机构,统一领导指挥和组织管理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也可委托相应资质单位代理实行项目管理。人防工程施工必须实行招标投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严禁不具备条件、不符合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投标。中标的施工单位不得将工程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人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人防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和工程监理管理,以确保工程质量。各级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要切实履行职责,搞好本地区的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监督。
3.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是检验和保证人防工程质量的一个重要程序。人防工程建成后,必须按照国家人防主管部门的规定,组织工程竣工验收,评定工程质量等级。对检查不合格的要采取补救措施,限期整改。工程验收必须遵守自验、初验和正式验收的程序。工程竣工验收结论和评定的质量等级,须报上级人防主管部门确认。
4.人防工程专用设备
人防专用设备主要指人防工程的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和其他专用防护设备产品。人防工程专用设备是人防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设施,是发挥人防工程防护作用的决定性环节之一,为使人防工程专用设备的定型、生产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国家规定:凡从事人防工程专用设备生产的企业,必须按照规定申请人防工程专用设备定点生产厂资格,经审查合格取得生产许可证后,方可承担专用设备的生产。人防工程专用设备定点生产厂资格,实行国家人防办公室统一审批制度。人防工程建设必须使用人防工程专用设备定点厂的设备,由于人防工程专用设备质量责任而造成用户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生产厂负责。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建立人防工程建设监理制度势在必行
1.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的主要问题
当前 , 在人防工程建设质量方面,总体是好的,但还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工程设计、施工及监理等几个方面。
(1)工程设计。
人防工程的设计质量直接影响到工程建成后的平、战使用功能 , 投资的经济效益,关系着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由于一些设计单位对人防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了解不多,对人防设计标准、规范掌握不精,因此,设计上出现许多问题未被及时发现并纠正。如在平战结合人防工程的防护功能平战转换设计上,有的设计人员片面追求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而忽视战时功能,使设计的人防工程,有非防护区面积在扩大、预留工作量在增加、不落实的转换措施在增多的趋势。有些工程只在工程图纸上标出需要进行防护功能平战转换的部位,但没有具体的施工图纸和技术措施详图;有些人防工程虽然采取了转换措施,但这些措施的可靠性并没有经过试验论证;有些人防工程在不应进行转换的部位也进行了转换,如现浇的钢筋混凝土防护门、防护密闭门门框墙及防护单元隔墙等。所有这些都给人防工程建设留下了后患,使这些人防工程在战时很难在预定的时间内达到人防工程战术技术要求规定的防护标准。
(2)工程施工。
人防工程施工是实施设计意图、最终形成人防工程实体的阶段 , 其施工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到工程建成后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发挥。因此,施工单位必须采取先进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采用合格的设备、材料,在控制投资、保证工期的前提下,确保工程质量,圆满完成施工任务。但由于从事 人防工程施工的队伍,其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参差不齐,其中一些施工队伍从未承接过人防工程的施工,由于缺少对人防工程施工规范的了解,因此,施工质量低劣的事故屡有发生。如我们经常可以在工地发现工程口部的防护密闭门和密闭门门框被倒置安装,一些工程将施工变形缝随意设置在防护单元内,这都将影响人防工程战时的防护密闭性能。有些构筑在地下水位较高地区的人防工程,由于未能采取可靠的降水、排水等抗浮措施,造成工程发生浮起施工事故,严重地影响了工程的使用功能。
(3)工程监理。
我国对建设工程实行监理制度已有多年,一些人防工程建设项目虽然也实施了建设监理,但大多由具备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承担人防工程监理任务,由于这些监理单位的从业人员普遍缺乏人防工程的专业知识,因此,对人防工程的投资决策、设计、施工、回访保修等各环节缺乏有效的监督力度,对人防工程出现的质量事故缺乏妥善处置的能力,致使人防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
2.建立、完善人防工程建设监理制度
人防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人防工程建设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根据国家批准的人防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以及其它建设合同所进行的旨在实现项目投资目标的微观监督活动。国家人防办公室颁发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暂行规定》,强调“人防工程必须实行监理”,明确承担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的监理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监理资质,规定承担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的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监理工程师证书,并经过人防专业监理培训,取得人防工程监理资格证书。人防工程建设实行监理持证上岗制度对于提高人防工程的建设监理水平,保证人防工程建设质量,加强人防工程建设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国迫切需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社会化、专业化的人防工程建设监理队伍,以加强人防工程的建设质量,确保人防工程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