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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项目安全检查

( 1 ) 周安全检查。周安全生产检查由项目经理牵头,安全部组织,相关部门及分包单位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 及本企业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标准进行,检查范围覆盖施工、办公及生活区。应留存书面安全检查记录,对隐患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下达局部停工整改令。

( 2 )13 常安全巡查。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施工作业班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每日对本班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应填写安全员工作日志。

( 3 ) 其他安全检查 。项目根据上级单位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开展各类安全专项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及节假日安全检查。

( 4 ) 安全隐患整改。

1 ) 项目部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整改销项实施办法, 完善有效控制和消除隐患的长效机制。
2 ) 隐患主管部门和人员应按 “五定“ 原则(定责任人、定时限、定资金、定措施、定预案)落实隐 患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或问题,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纳入计划,落实整改。
3 ) 安全部门派专人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签字确认,或通过安全检查信息系统移动端进行确认。
4 ) 被上级单位挂牌的重大安全隐患 , 项目部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并将整改完成情况报 督办单位安全部。

( 5 ) 针对重大安全隐患或重复隐患 , 项目应对整改不力的责任人进行教育并处罚。
( 6 ) 项目组织周检查、日常检查后 , 应通过安全检查信息 系统下发隐患整改,检查带队领导签发,并分派到具体责任人,按要求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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