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庐江县汉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被罚款2.72897万元丨皖建罚字[ 2019 ]第45号更新于 2019-09-26 00:25:39首发于 2019-09-26 00:25:39建筑新闻852处罚原因 安徽庐江县汉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淮南市谢家集区孙庙乡污水处理工程于2019年1月6日发生1起死亡2人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中,该公司作为该工程施工单位,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存在转包的问题。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和《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七)项 处罚结果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皖建罚字[ 2019 ]第45号,罚款2.72897万元(处罚决定日期:2019/09/23) 原文预览 原文链接:http://dohurd.ah.gov.cn/ahzjt_front/Template/double-publicity-open.html?infoid=140924fa-e8de-49c7-abc2-44af96789724&categorynum=014013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建筑一生 » 安徽庐江县汉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被罚款2.72897万元丨皖建罚字[ 2019 ]第45号标签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