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南省住建厅、建筑管理、网络汇总
近日,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发布一则通知。
在“信阳市南湾区规划三路道路工程”项目评标活动中,5名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
在出现部分投标报价偏低时,未要求企业作出澄清说明和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情况下,以所有投标企业报价均低于成本价竞标为由,将13家投标企业均作出废标处理,导致项目流标。
给予3人通报批评、2人暂停评标!
2021年10月14日,万达文化旅游城交通配套项目—都江堰M-TR旅游客运专线工程施工轨道、景观绿化工程(第二次)标段流标公示。
根据公示显示,11家单位废标,废标原因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未响应工程量清单说明2.1.6,2.1.7及2.1.3第二款的规定。
万达文化旅游城交通配套项目—都江堰M-TR旅游客运专线工程
全长约20.474KM(含主线、支线、联络线),分为主线(离堆公园-青城山站)、都江堰支线(都汶高速站-紫荆城站)、熊猫谷支线(赵公路-熊猫谷站),共设置28座车站(含预留的中兴北站、中兴学校站、和乐社区站、永安大道站、南华村站共5座车站),其中26座地面站,2座高架站。
轨道,包含主线、两条支线、联络线、出入线、库内线、库外线等轨道(道床支撑层(或道砟)以上(不含))施工(含接地端子);
景观绿化工程,包含都江堰车辆段、中兴停车场、主线、两条支线等景观绿化施工。
流标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意味着招标失败,那么工程招标为什么会流标,怎么防止流标现象的出现?让我们一起来探讨下。
一:招标文件中对供应商应当具备的资质条件要求过高,最终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而流标。
二:采购内容中对设备的型号和配置要求不尽合理,往往指定品牌或限定一个品牌范围,在一定程度上也就排斥了其他品牌供应商的投标,由于在一个地区同一品牌的代理商本来就不多,同样会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而出现流标现象。
三:预算价定得过低。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应予废标。这就是说,投标报价只要超出了预算价,就不可能中标,外地供应商由于路途较远,投标成本及中标后的履约成本相对本地供应商要高,由于预算价定得过低,外地供应商就会觉得划不来而不参加投标,而本地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又少,使得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而流标。
四:付款方式过于苛刻,这也是导致流标的一个重要原因。供应商如期履约后,一时不能收回或在很长时间才能收回全部合同价款,这种情况极大地挫伤了供应商特别是外地供应商的投标积极性。
五:有些制造厂商仅给某一家关系较好的经销商授权,在招标文件中提出一些不切实际的要求,让其他供应商由于无法获得授权而被定为废标,使得招标活动无果而终。
六:招标文件中的废标条款过多过滥,投标若有疏漏即为废标,使得经评审后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而流标。
一、在选取邀请招标方式时,尽可能多邀请几家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招标公告之前,特别是要求资质等级高或技术要求较复杂的,事先进行市场调研,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能够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招投标监督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电子招投标的宣传工作,以适应招投标市场的发展需求。
二、制订招标文件范本,内容做到不漏项、不粗糙、不错误。招标文件中要体现公正合理性要求,不得附加任何歧视性条款。坚决避免招标文件存在对投标单位人为设置排他性、倾向性和有失公平内容,从招标文件的制作环节上保证符合投标条件欲报名投标者拥有参加公平竞标的机会。废标条款的设置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应具有客观性和广泛性,使大多数投标人满足要求。评标办法是招标文件的核心内容,内容准确详尽的评标办法有利于评标过程的顺利进行,因此制订评标办法时应尽可能的准确无歧义,避免因评标办法的疏漏而造成大面积废标,最终导致流标。
三、认真编制投标书。《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这就要求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熟读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全部响应,一条也不能遗漏,另外需注意两方面,一方面是不要弄错投标人须知,另一方面是细小项目不要大意。例如未在投标书的每一页上面签字盖章,未将授权委托书放在投标文件中,各类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等等。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要认真校对,确保万无一失后再投出。
四、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若出现评标主观意识较强烈或者专业程度不够的专家,应记录在案,情节较严重的,可在专家库中除名,招标监督部门应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确保将专家人为因素造成废标的可能性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