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贵州省住建厅发布《关于涉嫌“挂证”注册人员名单的通报》。共有19365名二级建造师涉嫌“挂证”。
根据通报得知,本次是通过对注册人员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进行比对查出“挂证”。
严查“挂证”!
对构成“挂证”行为的二级建造师作出撤销注册、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公职人员“挂证”的要立即抄送其所在单位及同级纪检监察机关。
对申请注册的人员,在法定时限内进行社保信息及实际工作单位等信息核实,经核实不一致的不得注册审批。
对个人不积极配合的,要采取撤销注册、一定时限注册限制及标记异常状态等方式,严肃处理,切实消除“挂证”乱象。
建立与同级人社部门定期沟通协调机制,核实注册人员人、证、社保合一情况,并对监理工程师、一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等注册类人员逐一核实。
编者注:随着全国社保联网,“挂证”难度不断提升,人、证、社保合一的时代来了!
通知原文
原文链接:http://zfcxjst.guizhou.gov.cn/jszx/gggs/qt/202211/t20221122_771724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