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巡察机构将“挂证取酬”问题纳入巡察重点内容,开展“顽瘴痼疾”大起底。瓯海区纪委监委组织全区82个单位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挂证取酬”开展自查自纠,并运用大数据手段对重点人员进行核查,精准锁定问题线索18条。
“故意隐瞒事实,或伪造篡改银行交易流水明细意图逃避调查,这些行为必须严肃查处。”“挂证问题属实,但挂证期间未领取报酬,后主动向巡察组报告问题,建议予以从轻处理。”……在“挂证取酬”问题核查处置研判会上,一场“风暴式”讨论正在进行。
瓯海区委巡察机构会同瓯海区纪委监委不定期召开核查处置研判会,对发现存在的违规“挂证取酬”问题、违规挂证未取酬问题、因工作需要挂证问题,综合考虑公职人员身份、挂证时长、金额和主观态度等因素,逐一会商会审后进行“分类施策”交办处置。“处置过程中我们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对仍顶风作案、边治边犯的干部予以严肃处理。”瓯海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既严抓个案整改,又带动面上整治。瓯海区纪委监委对“挂证取酬”问题实行挂账销号,对各单位自查自纠的情况进行跟进核实,实现所有挂证人员取消挂证,所有挂证费应退尽退。同时,区纪委监委还将“挂证取酬”问题纳入季度党风廉政专题例会指导清单,由区纪委监委联系领导列席案发单位专题例会,通报典型案例,并要求分管领域人员出现“挂证取酬”问题的班子成员进行深刻剖析,深挖问题根源,指导帮助相关单位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专项治理以来,瓯海区纪委监委针对“挂证取酬”问题突出的住建、水利、交通、卫健等领域进行面上专项治理,向分管区领导报送廉政抄告单4份,向职能部门发放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6份,督促其全面开展防控廉政风险、防范利益冲突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预防和监管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加强对公职人员的各种执业资格证管控,堵塞“挂证”兼职各种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