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某建设单位准备建一座图书馆,建筑面积5000m2,预算投资400万元,建设工期为10个月。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承包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建设单位编制了招标文件,并向当地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了招标申请书,得到了批准。
建设单位依照有关招标投标程序进行公开招标。
由于该工程在设计上比较复杂,根据当地建设局的建议,对参加投标单位的主体要求是最低不得低于二级资质。
拟参加此次投标的五家单位中A、B、D单位为二级资质,C单位为三级资质,E单位为一级资质,而C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建设单位某主要领导的亲戚,建设单位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在资格预审时出现了分歧,正在犹豫不决时,C单位提前准备组成联合体投标,经C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私下活动,建设单位同意让C与A联合承包工程,并明确向A暗示,如果不接受这个投标方案,则该工程的中标将授予B单位。A为了获得该项工程,同意了与C联合承包该工程,并同意将停车楼交给C单位施工。于是A和C联合投标获得成功。A与建设单位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A与C也签订了联合承包工程的协议。
【问题】
1简述施工招标的公开招标程序。
2在上述招标过程中,作为该项目的建设单位其行为是否合法?原因何在?
3从上述背景材料来看,A和C组成的投标联合体是否有效?为什么?
4通常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串通投标的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
答案:
1施工公开招标的程序一般为:
(1)由建设单位向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提出招标申请书;
(2)由建设单位组建符合招标要求的招标班子;
(3)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
(4)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5)投标单位申请投标;
(6)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
(7)向合格的投标单位发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等;
(8)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并对招标文件答疑;
(9)接收投标文件;
(10)召开开标会议,审查投标标书;
(11)组织评标,决定中标单位;
(12)发出中标通知书;
(13)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包发包合同。
2作为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的行为不合法。
理由:作为该项目的建设单位,为了照顾某些个人关系,指使A和C强行联合,并最终排斥了B、D、E三单位可能中标的机会,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违反了《招标投标法》中关于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的强制性规定。
3A和C组成的投标联合体无效。
原因: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本案例中,A和C组成的投标联合体不符合对投标单位主体资格条件的要求,所以是无效的。
4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行为表现为:(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2)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3)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4)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5)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二、【背景】
通过检查分析,如果发现原有进度计划已不能适应实际情况时,为了确保进度控制目标的实现或需要确定新的计划目标,就必须对原有进度计划进行调整,以形成新的进度计划,作为进度控制的新依据。
【问题】
1施工进度计划调整的具体方法有哪两种?
2通过缩短网络计划中关键线路上工作的持续时间来缩短工期的具体措施有哪几种?具体做法是什么?
案例2
1 一是通过缩短某些工作的持续时间来缩短工期;二是通过改变某些工作间的逻辑关系来缩短工期。
2 具体措施包括:
(1)组织措施
1)增加工作面,组织更多的施工队伍;
2)增加每天的施工时间(如采用三班制等);
3)增加劳动力和施工机械的数量。
(2)技术措施
1)改进施工工艺和施工技术,缩短工艺技术间歇时间;
2)采用更先进的施工方法,以减少施工过程的数量(如将现浇框架方案改为预制装配方案);
3)采用更先进的施工机械。
(3)经济措施
1)实行包干奖励;
2)提高奖金数额;
3)对所采取的技术措施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4)其他配套措施
1)改善外部配合条件;
2)改善劳动条件;
3)实施强有力的调度等。
三、【背景】
某实施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核时发现两个问题:
一是施工单位为方便施工,将设备管道竖井的位置作了移位处理;
二是工程的有关试验主要安排在施工单位试验室进行。总监理工程师分析后认为,管道竖井移位方案不会影响工程使用功能和结构安全,因此,签认了该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并送达建设单位;同时指示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试验室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等进行考核。项目监理过程中有如下事件:
事件1:在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上,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工作基本完成,施工许可证正在办理,要求会后就组织开工。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施工许可证未办理好之前,不宜开工。对此,建设单位代表很不满意,会后建设单位起草了会议纪要,纪要中明确边施工边办理施工许可证,并将此会议纪要送发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要求遵照执行。
事件2:设备安装施工要求安装人员有安装资格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时发现施工单位安装人员与资格报审名单中的人员不完全相符,其中五名安装人员无安装资格证书,他们已参加并完成了该工程的一项设备安装工作。
事件3:设备调试时,总监理工程师发现施工单位未按技术规程要求进行调试,存在较大的质量和安全隐患,立即签发了工程暂停令,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用了2天时间整改后被指令复工。对此次停工,施工单位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了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的申请,强调设备调试为关键工作,停工2天导致窝工,建设单位应给予工期顺延和费用补偿,理由是虽然施工单位未按技术规程调试但并未出现质量和安全事故,停工2天是监理单位要求的。
【问题】
1总监理工程师应如何组织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的审批处理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2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试验室除考核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外,还应考核哪些内容?
3事件1中建设单位在第一次工地会议的做法有哪些不妥?写出正确的做法。
4监理单位应如何处理事件2?
5在事件3中,总监理工程师的做法是否妥当?施工单位的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要求是否应
答案
1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的方法:
总监理工程师在约定的时间内,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
,提出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
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的审批处理不妥当。
理由:施工单位将设备管道竖井的位置作了移位处理,涉及到的是设计变更,应征得建设单
位同意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凡涉及施工图审查内容的设计变更还必须报请原审查机构审查
后再批准实施。
2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实验室除考核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外,还应考核的内容是
(1)试验设备、检测仪器能否满足工作质量检查要求,是否处于良好的可用状态;
(2)精度是否符合需要;
(3)法定计量部门标定资料、合格证、率定表是否在标定的有效期限;
(4)试验室管理制度是否齐全、符合实际;
(5)试验、检测人员的上岗资质。
3第一次工地会议的做法中不妥之处是:
(1)开工准备工作基本完成,施工许可证正在办理,要求会后就组织开工。
正确做法是:开工准备工作全部完成,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毕后,才可以开工。
(2)会后建设单位起草了会议纪要。
正确做法是: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
(3)将会议纪要送发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正确做法是:会议纪要由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4监理单位对事件2的处理:
监理工程师下达停工令,并责令施工企业将五名无安装资格证书的安装人员撤出施工现场,
并对已完成的设备安装工程进行检验。责令施工企业进行整改。
5总监理工程师的做法是妥当的。
施工单位的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不应该被批准。
理由:该质量和安全隐患是由施工单位未按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调试,虽然是关键工作,但
也不应该批准工期顺延,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四、【背景】
经当地主管部门批准后,某综合楼工程项目的施工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进行公开招标,招标
工作主要内容确定如下:
(1)成立招标工作小组;
(2)发布招标公告;
(3)编制招标文件;
(4)编制标底;
(5)发放招标文件;
(6)组织现场踏勘和招标答疑;
(7)投标单位资格审查;
(8)接受投标文件;
(9)开标;
(10)确定中标单位;
(11)评标;
(12)签订承发包合同;
(13)发出中标通知书。
现有A、B、C、D 4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施工企业参加该工程投标,与评标指标有关的数据见下表。
各投标单位的报价和工期
投标单位ABCD
报价/万元3420
工期/天460
经招标工作小组确定的评价指标及评分方法如下。(1)报价以标底价(3600万元)的±3%以内为有效标,评分方法是:以标底价的-3%为100分,在标底价的-3%的基础上,每上升1%扣5分,上升百分率四舍五入到整数。(2)定额工期为500天,评分方法是:工期提前10%为100分,在此基础上每拖后5天扣2分。(3)企业信誉和施工经验均已在资格审查时评定。
企业信誉得分:C单位为100分,A、B、D单位均为95分。施工经验得分:A、B单位为100分,C、D单位为95分。
(4)上述四项评标指标的总权重分别为:投标报价45%,投标工期25%,企业信誉和施工经
验为15%。
【问题】
1如果将背景中招标工作的顺序作为招标工作先后顺序是否妥当?如果不妥,请确定
合理的顺序。
2在下表中填制每个投标单位各项指标得分及总得分,其中报价得分要求列出计算式,请
根据总得分列出名次并确定中标单位。
各项指标得分及总得分表
投标单位
项目ABCD总权重
投标报价/万元
报价得分/分
投标工期/天
工期得分/分
企业信誉得分/分
施工经验得分/分
总得分/分
名次
答案:1试题所列招标工作先后顺序不妥当。
正确的顺序应为:(1)成立招标工作小组;(2)编制招标文件;(3)编制标底;
(4)发布招标公告;(5)投标单位资格审查;(6)发放招标文件;(7)组织现场踏勘和招标答疑;(8)接收投标文件;(9)开标;(10)评标;(11)确定中标单位;(12)发出中标通知书;(13)签订承发包合同。(1)-(3)-(4)-(2)-(7)-(5)-(6)-(8)-(9)-(11)-(10)-(13)-(12)。
2报价得分计算如下。
(1)A单位报价降低率为:(3420-3600)/3600=-5%
或相对报价=报价/标底×100%=3420/3600×100%=95%
超过标底的-3%故为废标。
(2)B单位报价降低率为:(3528-3600)/3600=-2%
或相对报价=3528/3600×100%=98%
B单位的标书是有效标。
B单位报价上升率为:(3528-3600×97%)/(3600×97%)×100%=1%
B单位报价得95分
加数得分=95×045=4275分。
(3)C单位报价降低率为:(3600-3600)/3600=0%
或相对报价=3600/3600×100%=100%
C单位的标书是有效标。
C单位报价上升率为:(3600-3600×97%)/(3600×97%)×100%=3%
C单位报价得85分
加数得分=85×045=3825分。
(4)D单位报价降低率为:(3636-3600)/3600=1%
或相对报价=3636/3600×100%=101%
D单位的标书是有效标。
D单位报价上升率为:(3636-3600×97%)/(3600×97%)×100%=4%
D单位报价得80分
加数得分=80×045=36分。
将各项指标及总得分填入下表中。
各项指标得分及总得分表
投标单位
项目ABCD总权重
报价得分/分4275382536045
工期得分/分2452425025
企业信誉得分/分1425151425015
施工经验得分/分1514251425015
总得分/分965915895100
名次废标123 中标单位为B单位。
五、【背景】
中国人民解放军某空军部队,拟在与蒙古接壤的二连浩特市建设一雷达生产厂,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开始对本项目筹集资金和施工图设计,该项目资金由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两部分组成,自筹资金已全部到位,银行贷款预计在2004年7月30日到位,2004年3月18日设计单位完成了初步设计图纸,12日进入施工图纸设计阶段,预计5月8日完成施工图纸设计,该空军部队考虑到该项目要在年底前竣工。遂决定于3月19日进行施工招标。施工招标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并于3月20日向与其合作过的施工单位中选择了两家发出了投标邀请书。
问题
1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必备条件有哪些?
2本项目在上述条件下是否可以进行工程施工招标,为什么?
3在何种情况下,经批准可以采取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4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有哪些?并说明理由。
答案:1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必备条件有:
(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2)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3)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4)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5)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2本项目在上述条件下不可以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因为该项目还不具备施工招标的必备条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1)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2)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4)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4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和理由是:
(1)不妥之处:招标人于2004年3月19日进行施工招标。
理由:该项目建设奖金没有全部落实,不具备施工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
(2)不妥之处:招标人向两家施工单位发出了投标邀请书。
理由:《招标投标法》规定,进行邀请招标时,必须向不少于3家的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六、【背景】
某国家机关新建一办公楼,建筑面积50000m2,通过招投标手续,确定了由某建筑公司进行施工,并及时签署了施工合同。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后,该建筑公司又进行了劳务招标,最终确定江苏某劳务公司为中标单位,并与其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在合同中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该工程由本市某监理单位实施监理任务。
该建筑公司为了承揽该项施工任务,采取了低报价策略而获得中标,在施工中,为了降低成本,施工单位采用了一个小砖厂的价格便宜的砖,在砖进场前未向监理单位申报。
在施工过程中,屋面带挂板大挑檐悬挑部分根部突然断裂。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经事故调查、原因分析,发现造成该质量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施工队伍素质差,致使受力钢筋反向,构件厚度控制不严而导致事故发生。
问题: 1.该建筑公司对砖的选择和进场的做法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施工单位应如何做?
2.施工单位的现场质量检查的内容有哪些?
3.施工单位为了降低成本,对材料的选择应如何去做才能保证其质量?
4.对该起质量事故该市双源监理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原因是什么?
5.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职能是什么?
答案:
1.施工单位在砖进场前未向监理申报的做法是错误的。
正确做法:施工单位运进砖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工程材料报审表》,同时附有砖的出厂合格证、技术说明书、按规定要求进行送检的检验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准进场。
2.施工单位现场质量检查的内容:
(1)开工前检查;
(2)工序交接检查;
(3)隐蔽工程检查;
(4)停工后复工前的检查;
(5)分项分部工程完工后,应经检查认可,签署验收记录后,才允许进行下一工程项目施工;
(6)成品保护检查。
3.施工单位为了降低成本,对材料的选择应该这样做才能保证质量:
(1)掌握材料信息,优选供货厂家;
(2)合理组织材料供应,确保施工正常进行;
(3)合理组织材料使用,减少材料损失;
(4)加强材料检查验收,严把材料质量关;
(5)要重视材料的使用认证,以防错用或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6)加强现场材料管理。
4.对该起质量事故该市双源监理公司应承担责任。
原因是:监理单位接受了建设单位委托,并收取了监理费用,具备了承担责任的条件,而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未能发现钢筋位置反向、构件厚度不严等质量问题,因此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5.政府质量监督的职能包括两大方面:一是监督工程建设的各方主体(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设计勘察单位和监理单位等)的质量行为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制度的规定;二是监督检查工程实体的施工质量,尤其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专业设备安装等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施工质量。
七、【背景】
某施工企业通过投标获得了建设单位的综合大楼的施工权,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因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提供的图纸错误而导致损失后,建设单位要求施工企业向设计单位提出补偿相应损失的申请。
问题
1建设单位的做法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该如何处理?
2违反合同承担的违约责任是以什么为前提的?
3《合同法》规定,违约造成的赔偿损失应怎样合理确定?
4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哪几种?
答案:1建设单位的做法是不正确的。
正确方法:建设单位首先给施工企业以相应损失的补偿,然后再依据设计合同追究设计人的违约责任。
2违反合同而承担的违约责任,是以有效合同为前提的。
3《合同法》规定,赔偿损失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收益。
4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定金罚则。
八、【背景】
某工程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三个不同性质的施工单位承担该项工程的全部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分别与A公司签订了土建施工合同;与B公司签订了设备安装合同;与C公司签订了电梯安装合同。三个合同协议中都对甲方提出了一个相同的条款,即建设单位应协调现场其他施工单位,为三公司创造可利用条件。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A公司在签订合同后因自身资金周转困难,随后和承包商D公司签订了分包合同,在分包合同中约定承包商丙按照建设单位(业主)与承包商乙约定的合同金额的10%向承包商乙支付管理费,一切责任由承包商丙承担。
事件二:由于A公司在现场施工时间拖延5天,造成B公司的开工时间相应推迟了5天,B公司向A公司提出了索赔。
事件三:顶层结构数板吊装后,A公司立刻拆除塔吊,改用卷扬机运材料作屋面及装饰,C公司原计划由甲方协调使用塔吊将电梯设备吊上9层楼顶的设想落空后,提出用A公司的卷扬机运送,A公司提出卷扬机吨位不足,不能运送。最后,C公司只好为机房设备的吊装重新设计方案。C公司就新方案的实施引起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
问题:
1.事件一中A公司的做法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其行为属于什么行为?
2.事件二中B公司向A公司提出索赔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说明正确的做法。
3.事件三中C公司向建设单位提出的索赔是否合理?理由是什么?
4.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工程承发包过程中的违法分包行为有哪些?
答案:
1.A公司的做法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
A公司的行为属于非法转包行为,这是《招标投标法》中禁止的行为。
2.事件二中B公司向A公司提出的索赔不正确。
正确做法:B公司就因A公司的拖延造成其开工推迟的工期和费用损失,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
3.事件三中C公司向建设单位提出的索赔是合理的。
理由: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建设单位应协调现场其他施工单位为承包单位创造可利用条件。
4.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违法分包行为主要有:
(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