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槽
1.未经允许不许随意破坏、更改公共电气设施,如避雷地线、保护接地等。
2. 开槽宽度大于线管直径15mm以上。
3.墙面线管尽可能减少转弯,并且要避开壁镜,置物架、家具等安装位置,防止被电锤、钉子损伤。
4.开关离地1200-1600mm,距门边150-200mm,插座离地300mm。
5.强弱电线路不允许共用一套管,其插座或线盒与电源插座可并列安装。
6. 规范要求,不得在墙体上开横槽
二、水路施工要求:
1.进场后,确定各种卫生器具和生活器具位置。
2.冷、热水管均为入墙做法。管道敷设应横平竖直,布局走向要安全合理(水管高度400以上)。
3.PP-R管在热熔时,必须清晰热熔器的接头。
4.排污管必须粘接牢固,连接主下水管的水管必须有存水弯(除马桶、蹲便器外)。
5.水改后出水口与洁具、热水器等连接处,加装三角阀。
6.给排水完工后,排水管进行灌水试验、给水管进行打压实验,并验收合格。
7. 冷热水出墙面的内丝弯用20cm长单头螺纹直管校正,水管用管卡固定,直管的管卡间距为500mm(PPR管)有弧弯处应加装固定卡。
三、电路施工要求:
1.电源线配线时,所用导线截面积应满足用电设备最大输出功率。
2.在暗管孔内不得有线缆接头。
3.直线管的管径利用率不得超过管径的40%。
4.暗管弯曲半径不得小于该管外径的 6~10 倍。
5.所布线路上存在局部干扰源,且不能满足最小净距离要求时,应采用锡纸或钢管隔离。
6.穿入配管导线的接头应设在接线盒内,接头搭接牢固,涮锡并用绝缘带包缠均匀紧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