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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桥涵工程消耗量定额》计算规则

册说明

一、第三册《桥涵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包括桩基、基坑与边坡支护、现浇混凝土构件、预制混凝土构件、砌筑、立交箱涵、钢结构和其他,共八章。

二、本册定额适用于:

1.城镇范围内的桥梁工程;

2.单跨5m 以内的各种板涵、拱涵工程(圆管涵执行第五册《市政管网工程》相关项目,其中管道铺设及基础项目人工、机械费乘以系数1.25);

3.穿越城市道路及铁路的立交箱涵工程。

三、本册定额编制依据:

1.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7⁃2013;
2. 《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1999;
3.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GCG103⁃2008;
4. 《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 T B06⁃02⁃2007;
5.相关省、市、行业现行的市政预算定额及基础资料。

四、本册定额预制混凝土构件中预制均为现场预制,不适用于商品构配件厂所生产的构配件,采用商品构配件编制造价时,按构配件到达工地的价格计算。

五、本册定额中混凝土均采用预拌混凝土,定额中未考虑混凝土输送,发生时执行第三章现浇混凝土构件中混凝土输送相关项目。

六、本册定额中提升高度按原地面标高至梁底标高8m 为界,若超过8m 时,超过部分可另行计算超高费:

1.现浇混凝土项目按提升高度不同将全桥划分为若干段,以超高段承台顶面以上混凝土(不含泵送混凝土)、模板的工程量,按下表调整相应定额中人工、起重机械台班的消耗量分段计算。
2.陆上安装梁按下表调整相应定额中的人工及起重机械台班的消耗量分段计算。

陆上安装梁按下表调整相应定额中的人工及起重机械台班的消耗量分段计算

七、本册定额河道水深取定为3m,若水深>3m 时,超过部分增加费用由各地区、部门自行制定调整办法。

八、本册定额中均未包括各类操作脚手架,发生时执行第十一册《措施项目》相关项目。

九、本册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节说明。

第一章 桩基(040301)

说明

一、本章定额内容包括搭拆桩基础工作平台、组装拆卸船排、组装拆卸柴油打桩机、钢筋混凝土方桩、钢筋混凝土管桩、钢管桩、埋设钢护筒、旋挖钻机钻孔、回旋钻机钻孔、冲击式钻机钻孔、卷扬机带冲抓锥冲孔、沉管灌注混凝土桩、泥浆池及泥浆制作、泥浆处理、灌注桩混凝土、人工挖孔桩、注浆管埋设及灌注桩后注浆浆、静钻根植桩、截桩头、声测管等项目。

二、本章定额桩基工作平台适用于陆上、支架上打桩及钻孔灌注桩。支架平台分陆上平台与水上平台两类,其划分范围由各地区、部门自行制定调整办法。

三、本章项目不包括桩基施工中遇到障碍必须清除的工作,发生时另行计算。

四、组装、拆卸船排项目未包括压舱费用。压舱材料取定为大石块,并按船排总吨位的30%计取(包括装、卸在内150m 的二次运输费)。

五、打桩工作平台根据相应的打桩项目打桩机的锤重进行选择。钻孔灌注桩工作平台按孔径小于或等于1000 套用锤重小于或等于2500kg 打桩工作平台;
>1000 套用锤重小于或等于5000kg 打桩工作平台。

六、搭、拆水上工作平台项目已综合考虑了组装、拆卸船排及组装、拆卸打拔桩机工作内容,不得重复计算。

七、打(压)桩土质类别综合取定。本章定额均为打直桩,打(包括俯打、仰打)斜率在1:6 以内时,人工乘以系数1.33,机械乘以系数1.43。

八、船上打桩定额按两艘船只拼搭、捆绑考虑。

九、陆上、支架上、船上打桩项目均未包括运桩。

十、打桩送桩定额按送4m 为界,如实际超过4m 时,按相应项目乘以下列调整系数:
送桩5m 以内乘以系数1.2;
送桩6m 以内乘以系数1.5;
送桩7m 以内乘以系数2.0;
送桩7m 以上,以调整后7m 为基础,每超过1m 递增系数0.75。

十一、打(压)预制桩未包括接桩,打(压)桩的接桩按相应子目计算。

十二、打(压)钢管桩项目不包括接桩费用,如发生接桩,按实际接头数量套用钢管桩接桩定额;打钢管桩送桩,按相应打桩项目调整计算:不计钢管桩主材,人工、机械数量乘以系数1.9。

十三、压桩送桩套用相应压桩子目,并按下述规定调整:
预制混凝土桩送桩,人工费及机具费乘以系数1.20;
钢管桩送桩,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50;

十四、静钻根植桩定额未包括接桩、管桩填芯等内容,接桩可套用打钢筋混凝土管桩相应子目,管桩填芯可套用钢管桩填芯相应子目;注浆定额已考虑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一般不予调整。桩端水灰比采用0.6,桩周水灰比采用1,实际配比不同可调整定额含量。定额中未包括注浆管,可套用相应子目另行计算。

十五、沉管混凝土灌注桩

1.在原位打扩大桩时,人工费乘以系数0.85,机具费乘以系数0.5;
2.沉管混凝土灌注桩至地面部分(包括地下室)采用砂石代替混凝土时,材料可按实计算;
3.在支架上打桩,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25;
4.活页桩尖铁件摊销按每立方米混凝土1.5kg 计算。

十六、打桩机械场外运输费可另行计算。

十七、本章项目钻孔的土质分类按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 年局部修订版)和《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50218-94 划分。

十八、成孔项目按孔径、深度和土质划分项目,若超过定额使用范围时,应另行计算。

十九、埋设钢护筒项目中钢护筒材料按摊销量计算,若在深水作业,钢护筒无法拔出时,经建设单位签证后,可按钢护筒实际用量(或参考下表重量)减去定额数量一次增列计算,但该部分不得计取除税金外的其他费用。经建设单位签证后,可按钢护筒实际用量(或参考下表重量)减去定额数量一次增列计算,但该部分不得计取除税金外的其他费用。

二十、灌注桩混凝土均按水下混凝土导管倾注考虑,采用非水下混凝土时混凝土材料可抽换。项目已包括设备(如导管等)摊销,混凝土用量中均已包括了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见下表),由各地区、部门自行制定充盈系数调整办法。

灌注桩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率表

二十一、泥浆制作定额按普通泥浆考虑,若需采用膨润土,由各地区、部门自行制定调整办法。

二十二、泥浆运输按即挖即运考虑。没有及时运走,经过泥浆分离或晒晾的按一般土方运输考虑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作平台面积计算示意图

二、打(压)桩

1.钢筋混凝土方桩按桩长度(包括桩尖长度)乘以桩截面面积计算;
2 钢筋混凝土管桩按桩长度(包括桩尖长度)乘以桩截面面积,空心部分体积不计;
3.钢管桩按成品桩考虑,以“t”计算。

三、焊接桩型钢用量可按实调整。

四、送桩

1.陆上打桩时,以原地面平均标高增加1m 为界线,界线以下至设计桩顶标高之间的打桩实体积为送桩工程量;
2.支架上打桩时,以当地施工期间的最高潮水位增加0.5m 为界线,界线以下至设计桩顶标高之间的打桩实体积为送桩工程量;
3.船上打桩时,以当地施工期间的平均水位增加1m 为界线,界线以下至设计桩顶标高之间的打桩实体积为送桩工程量。

五、灌注桩:

1.回旋钻机钻孔、冲击式钻机钻孔、卷扬机带冲抓锥冲孔的成孔工程量按设计入土深度计算。项目的孔深指原地面(水上指工作平台顶面)至设计桩底的深度。成孔项目同一孔内的不同土质,不论其所在的深度如何,均执行总孔深定额。

旋挖钻机钻孔按设计入土深度乘以桩截面面积计算,入岩增加费按实际入岩体积计算,中风化岩和微风化岩作入岩计算。

沉管灌注混凝土桩、夯扩桩按设计桩长乘以设计截面积计算。

2.泥浆制作工程量按成孔体积计算。

3.灌注桩水下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桩长增加1.0m 乘以设计桩径截面面积计算。

4.人工挖孔工程量按护壁外缘包围的面积乘以深度计算,现浇混凝土护壁和灌注桩混凝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5.灌注桩后注浆工程量计算按设计注浆量计算,注浆管管材费用另计,但利用声测管注浆时不得重复计算。

6.声测管工程量按设计数量计算。

六、静钻根植桩:

1.成孔工程量按成孔深度乘以成孔截面积计算;成孔深度为原地面至设计桩底的长度,设计桩径是指预应力混凝土竹节桩外径。
成孔工程量=1/4×π×[(成孔深度-扩底高度)×(设计桩径+0.1)2 +扩底高度×(扩底直径)2]

2.注浆工程量由扩底以上部分(桩周)和扩底部分(桩端)组成,其中:
扩底以上部分(桩周)工程量=1/4×π×(设计桩长-扩底高度)×(设计桩径+0.1)2 ×0.3扩底部分(桩端)工程量=1/4×π×扩底高度×(扩底直径)2

3.植桩工程量按设计桩长以米计算。

七、台与墩或墩与墩之间不能连续施工时(如不能断航、断交通或拆迁工作不能配合),每个墩、台可计一次组装、拆卸柴油打桩架及设备运输费。

八、沥青麻丝伸缩缝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为单位计算。

九、埋设钢护筒的工程量按设计长度,以“m”为单位计算。

十、环氧树脂接缝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为单位计算。

十一、组装拆卸船排的工程量按两艘船只拼搭、捆绑,以“次”为单位计算。

定额编码

一、搭拆桩基础工作平台

二、组装拆卸船排

三、组装拆卸柴油打桩机

四、钢筋混凝土方桩

五、钢筋混凝土管桩

六、钢管桩

七、埋设钢护筒

八、旋挖钻机钻孔

九、回旋钻机钻孔

十、冲击式钻机钻孔

十一、卷扬机带冲抓锥冲孔

十二、沉管灌注混凝土桩

十三、泥浆池及泥浆制作、泥浆处理

十四、灌注桩混凝土

十五、人工挖孔桩

十六、注浆管埋设及灌注桩后注浆

十七、静钻根植桩

十八、截桩头

十九、声测管

第二章 基坑与边坡支护(040302)

说明

一、本章定额内容包括钢筋混凝土板桩、地下连续墙、咬合灌注桩、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渠式切割深层搅拌地下水泥土连续墙(TRD)、锚杆(索)、土钉、喷射混凝土、骨架护坡(格构护坡)等项目。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黏土、砂土及冲填土等软土层土质情况下桥涵工程的基坑与边坡支护项目,遇其他较硬地层时执行相应项目。

三、本章定额均为打直桩,打斜桩(包括俯打、仰打)斜率在1:6 以内时,人工乘以系数1.33,机械乘以系数1.43。

四、打桩工作平台根据相应的打桩项目打桩机的锤重进行选择,执行本册第一章桩基相关项目。

五、船上打桩项目按两艘船只拼搭、捆绑考虑。压舱、组装拆卸船排、桩机等均参照第一章桩基相关项目。

六、打板桩项目均已包括打、拔导向桩内容,不得重复计算。

七、陆上、支架上、船上打桩项目均未包括运桩。

八、地下连续墙成槽的护壁泥浆,是按普通泥浆编制的,若需要重晶石泥浆时,可自行调整。

九、地下连续墙项目未包括泥浆池的制作、拆除,发生时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另行计算。泥浆使用后的废浆运弃,其费用可另行计算。

十、渠式切割深层搅拌地下水泥土连续墙(TRD)、咬合灌注桩导墙执行地下连续墙导墙相应项目。渠式切割深层搅拌地下水泥土连续墙(TRD)施工产生的涌土、浮浆的清除外运,按成桩工程量乘以系数0.25计算,执行第一册土方外运定额子目。渠式切割深层搅拌地下水泥土连续墙(TRD)墙顶凿除执行本册凿除灌注桩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1。

十一、砂浆土钉定额钢筋按Φ10mm 以外编制,材料品种、规格不同时允许换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打桩:钢筋混凝土板柱按桩长度(包括桩尖长度)乘以桩截面面积计算。

二、地下连续墙成槽土方量及浇筑混凝土工程量按连续墙设计截面面积(设计长度乘以宽度)乘以槽深(设计槽深加超深0.5m)以“m3”为单位计算;锁口管、接头箱吊拔及清底置换按设计图示连续墙的单元以“段”为单位,其中清底置换按连续墙设计段数计算,锁口管、接头箱吊拔按连续墙段数加1 段计算。入岩增加费是以“m3”计算。其中,全风化、强风化不作入岩计,中风化按实际体积的70%作入岩计,未风化作全入岩计算。连续墙型钢封口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纸尺寸以“t”计算。

三、水泥土搅拌墙按设计截面面积乘以设计长度以“m3 ”为单位计算,搅拌桩成孔中重复套钻工程量已在项目考虑,不另行计算。

四、咬合灌注桩按设计图示单桩尺寸以“m3”为单位计算。

五、渠式切割深层搅拌地下水泥土连续墙(TRD)工程量按成槽设计长度乘以墙厚及成槽深度另加加灌高度以“m3”计算。加灌高度,设计有规定时,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0.5m 计算;若设计墙顶标高至原地面高差小于0.5m 时,加灌高度按实际计算。

六、锚杆和索的钻孔、压浆按设计图示长度以“m”为单位计算,制作、安装按照设计图示主材(钢筋或钢较线)重量以“t”为单位计算,不包括附件重量;砂浆土钉、钢管护坡土钉按照设计图示长度以“m”为单位计算;喷射混凝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为单位计算,挂网按设计用钢量计算。

七、骨架护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定额编码

一、钢筋混凝土板桩

二、地下连续墙

三、咬合灌注桩

四、型钢水泥土搅拌墙

五、渠式切割深层搅拌地下水泥土连续墙(TRD)

六、锚杆(索)

七、土钉

八、喷射混凝土

九、骨架护坡(格构护坡)

第三章 现浇混凝土构件(040303)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垫层、基础、承台、墩(台)帽、墩(台)身、支撑梁及横梁、墩(台)盖梁、拱桥、梁、板、挡墙、小型构件、桥面铺装、桥头搭板、钢管拱肋混凝土、桥涵支架、万能杆件、挂篮等项目。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桥涵工程现浇各种混凝土构筑物。

三、本章项目均未包括预埋铁件,如设计要求预埋铁件时,执行其他分册相关项目。

四、本章项目毛石混凝土的块石含量为15%,如与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但人工、机械不作调整。

五、承台分有底模及无底模两种,应按不同的施工方法执行本章相应项目。

六、项目混凝土按常用强度等级列出,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

七、钢纤维混凝土中的钢纤维含量,如设计含量不同时可以相应调整。

八、本章项目模板按部位取定了木模、工具式钢模(除防撞护栏采用定型模外),并结合桥梁实际情况综合了不分部位的复合模板与定型钢模项目。

九、定型钢模板数量包括配件在内,接缝的橡胶板费用已摊入定型钢模板单价中。

十、现浇梁、板等模板项目均已包括铺筑底模内容,但不包括支架部分,如发生时执行本章有关项目。

十一、桥梁支架不包括底模及地基加固。

十二、挂篮与0 号块扇形支架场外运输费用另行计算。

十三、钢管柱支架定额定额指采用直径大于30cm 的钢管作为立柱,在立柱上采用金属构件搭设水平支撑平台的支架,其中下部指立柱顶面以下部分,上部指立柱顶面以上部分。

十四、高架桥异形钢模板指厚度在6mm 以上、定制加工且设计截面尺寸不规则的模板,其消耗量按6 次摊销考虑。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尺寸以实体积计算(不包括空心板、梁的空心体积),不扣除钢筋、铁丝、铁件、预留压浆孔道和螺栓所占的体积。

二、模板工程量按模板接触混凝土的面积计算。

三、现浇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在0.3m2 以内的孔洞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亦不再计算;单孔面积在0.3m2 以上时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之内计算。

四、桥涵拱盔、支架空间体积计算:

1.桥涵拱盔体积按起拱线以上弓形侧面积乘以(桥宽+2m)计算;
2.桥涵支架体积为结构底到原地面(水上支架为水上支架平台顶面)平均高度乘以纵向距离再乘以(桥宽+2m)计算。

五、支架堆载预压按设计要求计算,设计未规定时按支架承载的梁体设计重量乘以系数1.1 计算。

六、装配式钢支架定额只含万能杆件摊销量,其使用费(t·d)由各地区、部门自定,工程量按每立方米空间体积125kg 计算。

七、满堂式钢管支架定额只含搭拆,使用费(t·d)由各地区、部门自行制定调整办法,工程量按每立方米空间体积50kg 计算(包括扣件等)。

八、0 号块扇形支架安拆工程量按顶面梁宽计算。边跨采用挂篮施工时,其合拢段扇形支架的安拆工程量按梁宽的50%计算。

九、钢管柱支架下部按立柱设计尺寸以质量计算,立柱间横向联系构件已综合考虑,不得重复计算。钢管柱支架上部按设计图纸金属构件尺寸以质量计算。

十、项目的挂篮形式为自锚式无压重钢挂篮,钢挂篮重量按设计要求确定。推移工程量按挂篮重量乘以推移距离以“t·m”计算,推移距离按混凝土节段长度计算。

十一、混凝土输送及泵管安拆使用:

1.混凝土输送按混凝土相应定额子目的混凝土消耗量以“m3”为单位计算,若采用多级输送时,工程量应分级计算。
2.泵管安拆按实际需要的长度以“m”为单位计算。
3.泵管使用以延长米“m·d”为单位计算。

十二、高架桥异形钢模板按设计图示以面积计算。

十三、防撞墙悬挑支架按防撞护栏的长度计算。

定额编码

一、垫层

二、混凝土基础

三、混凝土承台

四、混凝土墩(台)帽

五、混凝土墩(台)身

六、混凝土支撑梁及横梁

七、混凝土墩(台)盖梁

八、混凝土拱桥

九、混凝土梁

十、混凝土板

十一、混凝土挡墙

十二、混凝土小型构件

十三、桥面铺装

十四、混凝土桥头搭板

十五、钢管拱肋混凝土

十六、桥涵支架

十七、组装、拆卸万能杆件

十八、挂篮制作、安拆、推移

十九、混凝土输送及泵管安拆使用

二十、复合模板及定型钢模

二十一、高架桥异形钢模板

二十二、蒸汽养护

第四章 预制混凝土构件(040304)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预制梁、柱、板、拱桥构件及小型构件等项目。

二、构件预制定额适用于现场制作的预制构件。

三、本章项目均未包括预埋铁件,可按设计用量执行相应项目。

四、预制构件项目未包括胎、地模,需要时执行本章有关项目。胎、地模的占用面积由各地区、部门自行制定调整办法。

五、安装预制构件,应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采用合理的施工方法,执行相应项目。

六、除安装梁分陆上、水上安装外,其他构件安装均未考虑船上吊装,发生时可增计船只费用。

七、预应力桁架梁预制套用桁架拱拱片子目;构件安装执行板拱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

八、预制构件场内运输定额适用于除小型构件外的预制混凝土构件。小型构件指单件混凝土体积小于或等于0.05m3 的构件,其场内运输已包括在项目。

九、双导梁安装构件项目不包括导梁的安拆及使用,执行装配式钢支架项目,工程量按实计算。

十、本章运输项目适用于运距在30km 以内的运输,超过30km 部分按每增加一公里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65 计算。

 

十一、构件运输过程中,如遇路桥限载(限高),而发生的加固、扩宽等费用及交通管理部门收取的相关费用,如发生时另外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工程量计算

1.预制空心构件按设计图尺寸扣除空心体积,以实体积计算。空心板梁的堵头板体积不计入工程量内,其消耗量已在项目考虑。

2.预制空心板梁,采用橡胶囊做内模时,考虑其压缩变形因素,可增加混凝土数量,当梁长在16m 以内时,可按设计计算体积增加7%,若梁长大于16m 时,则按增加9%计算。如设计图注明已考虑橡胶囊变形时,不得再增加计算。

3.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封锚混凝土数量并入构件混凝土工程量计算。

二、模板工程量计算:

1.预制构件中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及T 形梁、I 形梁、双曲拱、桁架拱等构件均按模板接触混凝土的面积(包括侧模、底模)计算。

2.灯柱、端柱、栏杆等小型构件按平面投影面积计算。

3.预制构件中非预应力构件按模板接触混凝土的面积计算,不包括胎、地模。

4.空心板梁中空心部分,本定额均采用橡胶囊抽拔,其摊销量已包括在项目内,不再计算空心部分模板工程量。

5.空心板中空心部分,可按模板接触混凝土的面积计算工程量

三、安装及运输预制构件以“m3”为计量单位的,均按构件混凝土实体积(不包括空心部分)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铁件及预应力钢筋预留孔洞所占的体积。

四、驳船不包括进出场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五、预制装配式防撞墙中不包括橡胶止水条及伸缩缝安装,发生时套用相关定额。

定额编码

一、预制混凝土梁

二、预制混凝土柱

三、预制混凝土板

四、预制混凝土拱桥构件

五、预制混凝土小型构件

六、混凝土灌缝与接头

七、构件运输

八、筑拆胎地模

第五章 砌筑(040305)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干砌片(块)石、浆砌片(块)石、浆砌预制块、砖砌体和滤层、泄水孔等项目。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砌筑高度在8m 以内的桥涵砌筑工程。

三、砌筑项目未包括垫层、拱背和台背的填充项目,如发生上述项目,执行相关项目。

四、拱圈项目已包括底模,但不包括拱盔和支架,执行相关项目。

五、本章定额中砂浆均按预拌干混砂浆编制。

六、浆砌料石参照浆砌预制块定额,抽换主材计算。

七、护岸泄水孔采用焊接钢管,若实际使用材料不同,抽换主材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砌筑筑工程量按设计砌体尺寸以立方米体积计算,嵌入砌体中的钢管、沉降缝、伸缩缝以及单孔面积0.3m2 以内的预留孔所占体积不予扣除。

二、滤层按设计尺寸以立方米体积计算。

定额编码

一、干砌片(块)石

二、浆砌片(块)石

三、浆砌预制块

四、砖砌体

五、滤层、泄水孔

第六章 立交箱涵(040306)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透水管、箱涵制作、箱涵顶进、箱涵接缝、箱涵外壁及滑板面处理、气垫安拆及使用、箱涵内挖土、金属顶柱护套及支架制作等项目。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穿越城市道路及铁路的立交箱顶进工程及现浇箱函工程。

三、本章定额顶进土质按一、二类土考虑,若实际土质与定额不同时,由各地区、部门自行制定调整办法。

四、本章定额中未包括箱涵顶进的后靠背设施等,其费用另行计算。

五、本章定额中未包括深基坑开挖、支撑及井点降水的工作内容,执行相关项目。

六、立交桥引道的结构及路面铺筑工程,根据施工方法执行相关项目。

七、箱涵顶进定额分空顶、无中继间实土顶和有中继间实土顶,有中继间实土顶适用于一级中继间接力顶进。

八、本章项目箱涵自重是指箱涵顶进时的总重量,应包括拖带的设备重量(箱涵重量的5%计),采用中继间接力顶进时还应包括中继间的重量。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箱涵滑板下的肋楞,其工作量并入滑板内计算。

二、箱涵混凝土工程量,不扣除单孔面积0.3m2 以下的预留孔洞体积。

三、顶柱、中继间护套及挖土支架均属专用周转性金属构件,项目已按摊销量计列,不得重复计算。

四、箱涵顶进工程量计算

1.空顶工程量按空顶的单节箱涵重量乘以箱涵位移距离计算。
2.实土顶工程量按被顶箱涵的重量乘以箱涵位移距离分段累计计算。

五、气垫只考虑在预制箱涵底板上使用,按箱涵底面积计算。气垫的使用天数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但采用气垫后在套用顶进定额时乘以系数0.7。

六、箱涵外壁及滑板面处理按设计图示表面积以“m2”计算。

定额编码

一、透水管

二、箱涵制作

三、箱涵顶进

四、箱涵接缝

五、箱涵外壁及滑板面处理

六、气垫安拆及使用

七、箱涵内挖土

八、金属顶柱、护套及支架制作

第七章 钢结构(040307)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钢梁、钢管拱和钢立柱的安装等项目。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工厂制作,现场吊装的钢结构。构件由制作工厂至安装现场的运输费用计入构件价格内。
三、本章的钢桁梁桥是按高强螺栓栓接编制,如采用其他方法施工,应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钢构件工程量按设计图纸的主材(不包括螺栓)质量,以“t”为单位计算。
二、钢梁质量为钢梁(含横隔板)、桥面板、横肋、横梁及锚筋之和。
三、钢拱筋的工程量包括拱肋钢管、横撑、腹板、拱脚处外侧钢板、拱脚接头钢板及各种加劲块。
四、钢立柱上的节点板、加强环、内衬管、牛腿等并入钢立柱工程量内。
五、钢结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不扣除孔眼、缺角、切肢、切边的质量,但焊条、铆钉、螺栓等质量也不另增加。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时均按其最大对角线乘最大宽度的矩形面积以“m2”计算。

定额编码

一、钢梁安装

二、钢管拱安装

三、钢立柱安装

四、钢梯道安装

五、钢桁梁安装

第八章 其他(040309)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金属栏杆、支座、桥梁伸缩装置、沉降缝、隔声屏障、泄水孔和排水管、桥面防水层、防眩板安装等项目。
二、金属栏杆项目主材品种、规格与设计不符时可以换算,栏杆面漆执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应项目计算。
三、与四氟板式橡胶支座配套的上下钢板、不锈钢板、锚固螺栓等费用摊入支座价格中计列。
四、梳型钢板、钢板、橡胶板及毛勒伸缩缝均按成品考虑。
五、安装排水管项目已包括集水斗安装工作内容,但集水斗的材料费需按实另行计算。
六、盆式支座项目已综合考虑型钢、钢板等含量。
七、除球形支座外,支座安装未考虑环氧树脂,若设计有需要时,其费用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金属栏杆工程量按设计图纸的主材质量,以“t”为单位计算。
二、橡胶支座按支座橡胶板(含四氟)尺寸以体积计算。

定额编码

一、金属栏杆

二、支座

三、桥梁伸缩装置

四、沉降缝

五、隔声屏障

六、泄水孔和排水管

七、桥面防水层

八、防眩板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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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自:2019年《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征求意见稿)

说明:现行定额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ZYA1-31-2015》 2019年版的征求意见稿出来后就没有后续了,市面上也没看到售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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