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建质安总〔2019〕50号
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
关于2019年冬季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质安监管支队、各有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2019年冬季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市质安监管总队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近期在全市开展了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抽查房屋建筑工程32项,建筑面积332.7万平方米,共计检查3733项次内容,合格3088项次,合格率82.7%。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5份,《责令暂停施工通知书》7份,共提出整改意见730条。各专业分项检查合格率如下:
模架工程合格率84.4%;起重机械合格率91%;基坑工程合格率93.5%;施工临时用电合格率72.9%;安全防护合格率80.8%;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合格率75.9%;施工作业前隐患排查合格率74%;消防安全合格率86.6%;工地食堂卫生合格率93.6%;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管理合格率42.9%;未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一)基坑、模架、安全防护方面
个别项目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施工安全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带安全隐患进行施工作业,主要表现为:脚手架剪刀撑未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连续设置;临边防护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洞口作业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不满足强制性标准要求;个别建筑架子工未持证上岗。
(二)起重机械方面
个别项目施工单位使用有安全隐患的机械设备,未严格执行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强制性标准,主要表现为:现场使用的塔吊回转限位、起重限位、力矩限位等安全装置失效;塔吊吊钩达报废标准未更换,仍带安全隐患作业;部分塔吊标准节螺栓松动或变形。
(三)临时用电方面
个别项目施工单位未严格执行临时用电安全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规定,主要表现为:现场临时用电未严格按照TN-S接零保护系统进行设置;存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以上用电设备情况;施工现场配电箱设置、电缆线敷设不符合规范要求。
(四)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方面
个别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未严格执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有关规定,主要表现为:在超规模危大工程风险点位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未严格执行现场带班制度,监理单位未进行旁站监理;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未向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
(五)施工作业前隐患排查方面
个别项目施工、监理单位未严格执行施工作业前隐患排查制度,主要表现为:施工单位未明确相关排查人员,排查资料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相符;监理单位未认真督促施工单位开展作业前隐患排查。
(六)消防、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管理方面
个别项目施工单位未严格执行施工现场消防和危险化学品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规定,主要表现为: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未分开设置;危险化学品专用库房(场地)设置、安全距离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规范要求;生活区宿舍内将36V安全电压逆变为220V强电,且违规使用220V用电设备,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
三、存在问题较多的项目
针对现场检查情况,发现有7个项目存在问题较多,具体如下:
(一)未来网世界互联网产业园项目。建设单位:天津未来网世界创业地产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天津正方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二)禧润园1、7、8、9#楼、热交换站、地下车库二及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天津睿霖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三)津东万(挂)2016-020号地块(雍祥园)。建设单位:天津万方东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天津市武清区建筑工程总公司;监理单位:天津建华工程咨询管理公司。
(四)竹溪雅苑项目。建设单位:天津保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富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天津广源恒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华明6号地香堡花园(住宅8#-35#;商业4#-10#;配建5#-6#)。建设单位:天津星华城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远洋国际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北京方圆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六)名座广场二期。建设单位:万城建基置业(天津)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广东弘拓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天津建华工程咨询管理公司。
(七)聚豪花园三期。建设单位:万城建基置业(天津)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福建省惠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天津钟桥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各区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要对项目及有关单位涉嫌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深入调查,依照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有关人员严肃问责。项目所属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要将问责处理情况上报总队。各有关单位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全面排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和“铁面、铁规、铁腕、铁心”要求,加大对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非法违法施工活动的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于失责不问、问责不严,不动真格,走形式、走过场的单位,总队将依法严惩,决不姑息。
2019年12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zfcxjs.tj.gov.cn/zlaqzd/zfjc/201912/t20191220_83663.html